招标
东太湖大堤路灯变低压出线工程
金额
21.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佳盟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成优0512-661723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太湖大堤路灯变低压出线工程招标公告
一、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苏州湾乡村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东太湖大堤路灯变低压出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预算价:211556.45元 (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伍佰伍拾陆元肆角伍分)
招标控制价:185381.45元(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叁佰捌拾壹元肆角伍分)
工期:2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须为五级及以上)(含)以上资质;
⑶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以上资质;
⑸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⑹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⑺ 本工程采用2023年吴中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名单)安装工程承包商名录库中单位。
⑻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
(二)资格预审业绩条件: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金额16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0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资料,并提供业绩中标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网络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⑶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⑷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⑹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⑺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⑼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⑽ 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⑾ 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四)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⑴ 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⑵ 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⑶ 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⑷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
报名地点: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一楼南侧大厅(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报名文件300元/份
五、报名时提交材料:
1、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⑴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 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 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⑷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⑸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类似工程相关证明材料。
注:1.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核验的,未核对原件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2)、抽签步骤:2023年4月26日14:00在苏州市吴中区乐园北路2号2楼会议室(横泾街道办事处)举行抽签,在镇招标办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将与报名单位数量相同且与报名单位递交报名文件顺序号一致的号码纸放入空盒内,依次公开随机抽取9个号码纸,抽出的号码纸对应的投标人即9家入围投标单位。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中标方与发包方签定合同日起,项目经理需在一个月内到相关政府部门完成备案手续,如未完成发包方有权废标,重新开启招标程序。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投标保证金额为:4000元/标段(以总投资额的2%计算,以本票、汇票或现金的形式缴纳)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报名后不投标者,保证金没收。
收款单位: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银行帐号:37170188000006106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3、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乐园北路2号2楼会议室(横泾街道办事处)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联系人:成优、彭佳婷 联系电话:0512-66172373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苏州湾乡村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佳盟 联系电话:0512-66524302
九、公告期:2023年04月19日起至2023年04月24日
一、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苏州湾乡村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东太湖大堤路灯变低压出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预算价:211556.45元 (人民币:贰拾壹万壹仟伍佰伍拾陆元肆角伍分)
招标控制价:185381.45元(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叁佰捌拾壹元肆角伍分)
工期:2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须为五级及以上)(含)以上资质;
⑶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以上资质;
⑸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⑹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⑺ 本工程采用2023年吴中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名单)安装工程承包商名录库中单位。
⑻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
(二)资格预审业绩条件: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金额16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0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资料,并提供业绩中标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网络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⑶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⑷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⑹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⑺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⑼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⑽ 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⑾ 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四)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⑴ 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⑵ 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⑶ 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⑷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
报名地点: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一楼南侧大厅(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报名文件300元/份
五、报名时提交材料:
1、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⑴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 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 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⑷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⑸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类似工程相关证明材料。
注:1.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核验的,未核对原件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2)、抽签步骤:2023年4月26日14:00在苏州市吴中区乐园北路2号2楼会议室(横泾街道办事处)举行抽签,在镇招标办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将与报名单位数量相同且与报名单位递交报名文件顺序号一致的号码纸放入空盒内,依次公开随机抽取9个号码纸,抽出的号码纸对应的投标人即9家入围投标单位。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中标方与发包方签定合同日起,项目经理需在一个月内到相关政府部门完成备案手续,如未完成发包方有权废标,重新开启招标程序。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投标保证金额为:4000元/标段(以总投资额的2%计算,以本票、汇票或现金的形式缴纳)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报名后不投标者,保证金没收。
收款单位: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银行帐号:37170188000006106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3、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乐园北路2号2楼会议室(横泾街道办事处)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联系人:成优、彭佳婷 联系电话:0512-66172373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苏州湾乡村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佳盟 联系电话:0512-66524302
九、公告期:2023年04月19日起至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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