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达标工程三标段:2017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大修工程-宝莲寺路道路大修工程
金额
37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徐开管【2017】87号
预算金额371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璇0516-83362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8
公告正文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的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达标工程-2017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大修工程 已被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 批准文号:徐开管【2017】87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 施工 投标。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710万元;

3.3招标范围:桃山路、宝莲寺路、港华东支路、驮蓝山路(长安大道-金水路及金水路南段)道路维修改造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75 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三标段。

一标段:2017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大修工程-桃山路道路大修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

二标段:2017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大修工程-驮蓝山路(长安大道-金水路及金水路南段)道路大修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三标段:2017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大修工程-宝莲寺路道路大修工程,合同估算价约560万元;

四标段:2017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大修工程-港华东支路道路大修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

投标人可对四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从第一至第四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6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壹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 8 3 日至 2017 8 18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7 8 18 09:3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7 8 8 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8 18 9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6-98分(报价得分=100-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2-4分

10其他
10.1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16-83255702

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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