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LS7662本田雅阁牌HG7240A小型轿车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2020gc133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LS7662本田雅阁牌HG7240A 小型轿车
附件信息:
关键词:
项目编号:WL2020GC133
项目名称 | 甘LS7662本田雅阁牌HG7240A 小型轿车 | 项目编号 | CLZZCQ2020102306548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0-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1-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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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80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0-07-05 | ||||||||||||||||||||||||||||||||||||||||
评估机构 | 甘肃隆兴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38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平凉市崆峒惠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19968472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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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平凉市崆峒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特别 |
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车辆登记变更保证金,在办理完成车辆登记变更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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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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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受让方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须自行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交割及过户的,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因转让方原因无法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的,受让方应当及时退还车辆,转让方退还已付成交价款,双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标的以车辆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10-26 09:00:00 至 2020-11-0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0-1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车辆登记变更保证金,在办理完成车辆登记变更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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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
咨询电话 | 1669331466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工商联大厦3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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