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294583232024201
二、合同名称:GEP核算体系建设及蓝碳资源开发研究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51000240802119476-51140075
四、项目名称:GEP核算体系建设及蓝碳资源开发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发改委(本部)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层
联系方式:021-69695869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余文凯(男)
地址:
联系方式:021-225026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蓝碳资源开发研究
数量: 1.00
单价(元): 48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在崇明区开展蓝碳研究,对蓝碳资源进行量化和标准化研究。
服务要求:梳理崇明区蓝碳资源;开展碳汇方法学设计;探索蓝碳价值实现机制。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标准:中办 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
2.合同金额(元):
48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GEP核算体系建设及蓝碳资源开发研究的合同(11N7294583232024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