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工程二期(东风地道)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二期工程(东风地道)”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发改批复(项目)【2024】36号和津水规计【2024】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防汛排水设施的承载负荷不断增加,遇强降雨时,极易造成城市内涝,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及出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东风地道雨水泵站改建于2011年,位于京津城际与东风地道交口东北侧的绿化带内,设计流量0.63立方米/秒,包括雨水泵站0.55立方米/秒和地下水排水泵站0.08立方米/秒。现状泵站排涝能力不足且无独立出水,导致近年来东风地道积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出行。为改善区域排水条件,解决积水问题,实施东风地道雨水泵站改造和新建配套调蓄池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工程二期(东风地道)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工程二期(东风地道)监理,合同编号:JSDDGZEQDFDD/JL-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积水地道改造二期工程(东风地道)进行施工监理等。主要建设内容:该地道泵站排水设计标准重现期提高到50年,收水面积2.05公顷,规模由0.63立方米/秒提高至1.323立方米/秒,其中,雨水泵站规模由0.55立方米/秒提高至1.243立方米/秒,地下水泵站规模维持0.08立方米/秒不变。新建1座调蓄池,容积6900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状泵站改造、新建调蓄池主体及其附属、进出水管道、排水沟、挡水墙等。标段投资额约121.72万元。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8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3 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 名: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卫津南路支行;
账 号:204601201080379026;
5.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 系 人:杨媛媛
电 话:022-2393028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
联 系 人:郭帅、张佳怡
电 话:022-59009088-202
邮 箱:351772964@qq.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13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徐笑宇
电话:022-2393028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022-5879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