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文旅项目续建工程亮化设计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明湖文旅项目续建工程亮化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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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gc202304-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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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明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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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明湖新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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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天霞 18005506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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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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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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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国庆 0550-3519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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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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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5日0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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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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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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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52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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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朱丽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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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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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DG15310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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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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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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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荣誉 |
(1)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景观亮化提升工程设计 时间:2018年9月 金额:4200万元 (2)奖项名称:江苏照明奖优秀设计奖 获奖项目: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景观亮化提升工程设计 获奖时间:2022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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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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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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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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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5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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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刘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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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照明设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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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LDCS-00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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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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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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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荣誉 |
(1)项目名称:文三数字生活街区项目-灯光亮化工程设计 时间:2021年5月 金额:3700万元 (2)奖项名称:亚洲照明设计奖 获奖项目:临安博物馆建筑景观照明工程 获奖时间: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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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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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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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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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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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琚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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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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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G3300239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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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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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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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荣誉 |
(1)项目名称:智慧郫都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时间:2023年1月 金额:3900万元 (2)奖项名称:中照照明奖 获奖项目:温州市龙湾区夜景照明工程(EPCO) 获奖时间: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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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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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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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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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3000元,专家评审费5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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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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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特别提醒:本次公示的三名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