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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金井水库工程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由西安市水务局市水函【2022】254号批准,招标人为西安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30.00%及自筹资金70.00%,项目法人为西安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金井水库位于秦岭北麓渭河右岸一级支流黑河峪内,西安市黑河金盆水库上游周至县陈河镇金井村附近,该工程具有调节改善引汉济渭向西安供水过程,提高西安都市圈核心区域城市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兼顾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功能,与金盆水库联合调度,可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涵养地下水资源。工程由水库枢纽、提抽配套设施、库区复建道路(G108)等部分组成,水库工程属Ⅱ等大(二)型工程,由拦河坝和导流泄洪洞等部分组成,初拟水库总库容2~3亿m3;
2.2 项目投资总额:90亿元;
2.3 计划周期:365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黑河金井水库工程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2次公告);标段编号:E6101013506e62ep1ktg001;
2.5 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支撑附件与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或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3.4业绩要求:类似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协议中要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招投标相关业务;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日18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日,请于2023年2月20日00时00分起至2023年3月2日18时00分,使用投标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后,于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2日,每日08时30分至18时00分,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7层2701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8.其他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安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300-9号A座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7楼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聂先生 |
电话: | 13619285255 | 电话: | 029-82291527 |
电子邮件: |
294892285@qq.com |
电子邮件: | zdfljingyin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