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沧交告字[2023]14号
发布时间:2023-09-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沧交告字[2023]14号
经沧县人民政府批准,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沧县GTP-2023-62号、沧县GTP-2023-67号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1 |
沧县GTP-2023-62号 |
千童大道以东、清河路以北 |
62249.85 |
物流仓储用地(一类) |
不小于1.0 |
不小于于40% |
/ |
不大于15% |
50年 |
1500 |
2 |
沧县GTP-2023-67号 |
307绕城线以南、海丰道以西 |
22372.90 |
商业(批发市场、加油加气站)除外、兼容商务用地 |
不大于2.0 |
不大于50% |
/ |
不小于20% |
40年 |
25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公开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宗地块合并整体报价,竞买报价的起始总价为8400万元,增价幅度12万元/次(沧县GTP-2023-62号宗地与沧县GTP-2023-67号宗地按2:1的比例分摊竞价溢价额,分别加该宗地的起始价作为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7日,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前务必进行市场主体注册!竞买资格申请核验程序如下: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竞买申请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的“市场主体登录”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页面中的注册指南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3016507。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7日,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5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请注明:XX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且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9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二室进行。拍卖时间:2023年9月28日09时30分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详细资料、出让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二)地块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5时00分。
(三)拍卖文件审查、参加竞买申请报名、竞买资格的确认均在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
(四)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jydt/salesPlat.html)进行查阅。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沧县GTP-2023-62号、沧县GTP-2023-67号宗地,新上项目为汽车新车零售(允许类)及其配套的仓储物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3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7-3160537
2、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3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7-3016507
3、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沧县支行(备注栏内必须填写竞买保证金)
银行账号:100959301827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