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440113-04-01-771601
预算金额3279.44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工020-348183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401-440113-04-01-771601
投资项目名称番禺区水浸点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水浸点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广州市番禺区各镇街。
(交货)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估算总投资约3279.44万元。对番禺区水浸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 括:新增DN300管中防倒灌器3个、DN400管中防倒灌器6个、DN500管中防倒灌器5 个、DN600管中防倒灌器8个、DN800管中防灌器8个、DN1000管中防倒灌器5个、DN1000 拍门1个、单篦雨水篦子125个、双篦雨水篦子209个、DN200雨水连接管约1329米、 d300雨水连接管约1957米、400*600雨水浅沟约573米;渠箱硬底化及渠箱壁修复约 960米,其中渠底清淤约3964立方米,渠箱硬底化约1413立方米,渠箱壁修复约 店 336.3345立方米等。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地质钻探(初勘及详勘、含水下水上、顶管、开挖等)、■工 W 程测量(含提供控制点、水下测量、地形测量、沿线建筑物测量(含桥墩、暗涵、水闸 截污闸、桥涵测量等)、数字化全分析地形测量等)、■截污管道或河涌周边1公里范 围污染源摸查、各污水系统已建污水管网分布情况分析、■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排水口测量(含水质、水量、标高、位置等)、■绘制数字化全分析CAD图形等工作、 方案设计及评审、■方案修改、■规划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初步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成果的深度要达到财政评审部门要求的概算编制及评审要 求)、■概算编制及评审、■基坑支护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及评审、竣工图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配合施工技术服务、■配合验收、 ■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配合工程变更、■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规划放线测量、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现场指导与服务、■配合开展自来水改造同槽施工、内涝治理的
工期(交货 期)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为2203796.76元,其中: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14806.00元; 工程设计费(含设计费、峻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88990.7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 (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等 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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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 领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 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 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 换领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 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 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建 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 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 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 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 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第2页共8页 (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 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 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 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 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 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 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 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 委派)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 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或给排水专 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 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 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 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6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 第3页共8页 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 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 注:(1)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 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6月)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相关 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 保的证明。 (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 报招标人核实。 (3)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 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确定。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 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 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 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 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 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 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合作 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 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 可;投标资料封面、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 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 第4页共8页 进行签章即可。(格式示例中“(主)”即为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
标人声明》。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 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
投标人业绩要求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 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 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交易平台(网 址: http: //www. gzggzy. cn)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0年7月17日 00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时间/ 的方式 20年8月6日10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0年8月6日 10 时观0分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广 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 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4年8月6日 10时30分(与投标 截止时间为同 一时间)开标地点详见:http://www.gzggzy.cn。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gzggzy.cn)或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之开标室(广州市番禺
发布公告媒介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广州市番禹区水 务工程建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 水旱灾害防御中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招标人联系人心) 何工联系电话020-3481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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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中建城招标 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骏新路182号长江数码 花园综合楼二楼202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简工、廖工联系电话020-8477203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 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892221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电 话:020-34818831招 地 址:广州市番禹区市桥街环城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名) 殄易 第6页共8页
附件: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 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 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 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 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三)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四)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五)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六)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八)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九)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 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 以司法机关、仲载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 第7页共8页 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 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 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 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 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 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名及盖章。 第8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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