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峰镇污水支管建设工程(监理)
金额
2421.1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fz2017招字099号
预算金额2421.1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0591-87933994
标书截止时间2017/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5
公告正文
2017年09月13日
招标编号:ZZFZ2017招字099号
开标时间:2017-09-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益鑫源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镇污水支管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编号:ZZFZ2017招字099号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17】1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长乐市财政补助75%,福州市与乡镇承担剩余25%,招标人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为24211684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金峰镇污水支管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金峰镇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施工工期为 18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监理服务费:暂为 4815601)上述监理费为暂定,计算过程与系数取值须保持不变,签订合同时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2)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以财政审核为准。如遇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以审计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和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7 9 13 日至2017 9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 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1号楼四层--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2)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伍佰(¥75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号:1510 0128 3000 2079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温泉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9 25 1630,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1号楼四层本项目--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均须原件)或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个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长乐市金峰镇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28559617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1号楼四层邮编:/

电子邮箱:877348131@qq.com;

电话:0591-87933994 、0591-87301172,传真:0591-83801221

联系人: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电话: 0591-2855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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