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2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万套汽车专用配件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回山路139 号 | 德清百斯特五金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3000m2厂房,购置抛丸机、真空镀钛机、烘箱、全自动悬挂烘道等设备,形成年产20万套汽车专用配件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涉及。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抛光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三股喷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3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2~DA014)排放;涂油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5)排放;打磨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6)排放。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少量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1#废水处理站“气浮+中和+混凝沉淀+砂滤”工艺处理后50%纳管排放,剩余50%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纳管,最终由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狮山污水处理厂、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建筑物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仓库,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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