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研究决定,将符合“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项目”要求的土地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海润街道红茅山区块,总计面积约130亩,其中园里村面积约75亩,头岙村面积约55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入库面积为准),前期开发、报批、立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看;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4年(其中包括一年施工期,三年管护期),承包期开始之日为开工报告签发当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具备在本县已开发100亩以上的项目或在本县已开发2个此类项目,获得二等及以上评定的。
四、承包标底价:
1)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标底价为15000元/亩/4年(含政策处理费),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需重新招标。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方式:
1、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在2023年09月21日16:00前汇入以下账户(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33010090201000073200),汇出账号必须是投标人企业账户账号,以个人账户存款转账、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转为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分别打入两村账户(每村各10万元),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3819;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4000],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六、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3年09月22日 8:00-10: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2、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1、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保证金汇款单。4、在本县已开发100亩以上的项目或在本县已开发2个此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并提供该业绩(提供收购协议复印件或全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出具的项目评定结果)。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2.2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七、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09月22日10:20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八、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不留拾、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拾、元、角、分则舍去取整佰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九、付款方式:在中标通知书领取3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款。
十、合同签订:1、中标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付清四年的承包价,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没收,该土地由招标方另行招标。
2、中标方中标后不得转包、转让,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次招标代理费19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二、村方不负责本次出租地块预开发项目立项报批工作,由中标方自行处理。村方负责政策处理工作。
十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方在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不能种植超越承包期的果树苗、不能挖塘养殖、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而破坏耕作层,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塘渣,如有违反,村方将按相关法律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
2、在承包期内,如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村方所有。
3、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中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及时交还给村方,逾期移交的,村方有权处置土地上的一切种植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村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彩朗、王永恒
联系电话:15726975848、1396850995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俞丹清
联系电话:0576-83302325/13958533735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4楼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润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9月15日
附件.jpg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研究决定,将符合“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项目”要求的土地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海润街道红茅山区块,总计面积约130亩,其中园里村面积约75亩,头岙村面积约55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入库面积为准),前期开发、报批、立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看;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4年(其中包括一年施工期,三年管护期),承包期开始之日为开工报告签发当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具备在本县已开发100亩以上的项目或在本县已开发2个此类项目,获得二等及以上评定的。
四、承包标底价:
1)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标底价为15000元/亩/4年(含政策处理费),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需重新招标。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方式:
1、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在2023年09月21日16:00前汇入以下账户(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33010090201000073200),汇出账号必须是投标人企业账户账号,以个人账户存款转账、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转为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分别打入两村账户(每村各10万元),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3819;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4000],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六、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3年09月22日 8:00-10: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2、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1、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保证金汇款单。4、在本县已开发100亩以上的项目或在本县已开发2个此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并提供该业绩(提供收购协议复印件或全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出具的项目评定结果)。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2.2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七、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09月22日10:20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八、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不留拾、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拾、元、角、分则舍去取整佰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九、付款方式:在中标通知书领取3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款。
十、合同签订:1、中标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付清四年的承包价,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没收,该土地由招标方另行招标。
2、中标方中标后不得转包、转让,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次招标代理费19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二、村方不负责本次出租地块预开发项目立项报批工作,由中标方自行处理。村方负责政策处理工作。
十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方在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不能种植超越承包期的果树苗、不能挖塘养殖、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而破坏耕作层,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塘渣,如有违反,村方将按相关法律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
2、在承包期内,如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村方所有。
3、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中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及时交还给村方,逾期移交的,村方有权处置土地上的一切种植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村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彩朗、王永恒
联系电话:15726975848、1396850995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俞丹清
联系电话:0576-83302325/13958533735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4楼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润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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