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改扩建工程扩容项目绥中至盘锦第六合同段声屏障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wjwzzb-2023-41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敏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改扩建工程扩容项目绥中至盘锦第六合同段声屏障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改扩建工程扩容项目绥中至盘锦第六合同段声屏障物资招标采购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金属结构件、轻质砼隔音板、亚克力板等) 招标编号:ZTWJWZZB-2023-417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改扩建工程(绥中至盘锦段)扩容项目,起自葫芦岛市绥中县,止于盘锦市盘锦枢纽互通式立交。本项目路线全长238.031公里,招标物资所在标段为扩容项目的第六合同段,标段全长28.75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绿化等工程的实施,项目建设工期为52个月。 本项目已获得辽宁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文号:辽发改交通[2021]394号),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对施工所需声屏障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铁五局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五物设〔2020〕282号) (2)《中铁五局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中铁五物设〔2020〕28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5)辽建管建设发〔2020〕97号、辽建管工发〔2022〕22号、辽建管技发〔2022〕31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类别为金属结构件、轻质砼隔音板、亚克力板等,具体品规、数量与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各包件对应投标物资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YKL-03包件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2生产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保供能力,生产厂自身具有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供货组织方案、详细的技术服务内容,明确组织物流运输措施以及售后服务如何保障等内容。 YKL-03包件投标生产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能力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1和202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不良记录。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期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JGJ-01包件要求提供提供主要组成材料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YKL-03包件要求提供亚克力板和发泡铝的带CMA图章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各1份)至少1份;质量检测报告中的检验指标项数、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描述书》以及招标物资的最新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应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其2021年至今期间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附新签或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JGJ-01供货业绩不低于1000万、QZT-02供货业绩不低于100万、YKL-03包件投标人应提供声屏障工程供货业绩不低于1000万)至少1份,供货项目应归属于铁路、高速公路范围。 3.6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其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2)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承诺给予招标人相应的信用销售额度,信用销售额度分期使用率均为100%,信用销售额度(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具体规定如下: JGJ-01、YKL-03包件不低于300万元。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中铁五局及中铁五局电务城通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含其关联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含其关联供应商)参与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操作方式详见“中铁鲁班商务网”首页→右下角“客服”→“操作手册”),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7:00。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账户(账户信息见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1日10点3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周内,各中标候选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中标候选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注意不是招标组织人)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 6.1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 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徐敏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 电 话:15671715997 邮 箱:657418181@qq.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0731-85921633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招标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无需发送付款凭证)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徐敏 电 话:15671715997 邮 箱:657418181@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5000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说明:①投标人账户为非农业银行打款。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我行归属地为“北京”。 ②投标人账户为农业银行打款。请参照下面图片操作。 注意: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同一项目多个包件可将标书款(或保证金)合并汇出,但标书款与保证金须分别汇出(即标书款汇一笔,保证金汇一笔),否则将其款项全部视作为保证金。汇款时仅需备注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以及所投包件号(例:2022-100,SN-01、FMH-01),因投标人未备注以上信息影响了下载权限的开通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完善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款项的确认以到达收款账为准,投标人无需发送付款凭证,招标组织人每日16:30至17:00统一核查收款账户,核实收到款项后,将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的发票于付款时间的一个季度一开具,发票为电子普票,由“诺诺网”推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9.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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