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大圩镇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平台项目
包河区大圩镇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镇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平台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大圩镇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平台项目备案的复函》,(项目编号:2404-340111-04-05-663086)
1.4 招标人: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镇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平台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FGZ0074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FGZ0074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圩西村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南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占地约28.7亩,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主要对原有大圩镇圩西村集体资产进行盘活改造,改建原有房屋,新增引导牌、照明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室外工程(室外场地景观绿化、道路停车、环境小品等内容)、室内精装修、现有房屋检测评估、景观道排、绿化附属、建筑外立面装饰、水电、暖通、消防、亮化、智能化等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包括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精装修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一体化交钥匙工程,改造完成后引入新市场主体进驻,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产业平台。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满足下列任意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任一方)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改造类的公共建筑EPC项目或改造类的文化街区/古村落EPC项目,建设内容需包含外立面装饰改造、室内装饰、景观绿化。老旧小区改造或工业厂房改造项目不予认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1中的施工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1中的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2024年05月09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359221、0551-6335367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与环圩西路交口东南侧
邮 编:230051
联系人:刘伟
电 话:0551-6485755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1-63359221、0551-6335367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537000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023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