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2024年“庆八一双拥文艺晚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wt-2024-055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黎榕134591050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2024年“庆八一双拥文艺晚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18日 13: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庆八一双拥文艺晚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3: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预算金额¥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艾莉莉、张燕青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117885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铜盘路323号五凤街道办事处(五凤二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黎榕1345910500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明珠、艾莉莉、张燕青

项目概况

2024年“庆八一双拥文艺晚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4-055

项目名称:2024年“庆八一双拥文艺晚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8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庆八一双拥文艺晚会”活动

1项

8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自备现金,并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邮箱fjzszb001@126.com)至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根据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银行账号:8111301012500377474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     

地址:铜盘路323号五凤街道办事处(五凤二巷)        

联系方式:刘黎榕1345910500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联系方式:王明珠、艾莉莉、张燕青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艾莉莉、张燕青

电 话:  0591-8711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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