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2024年四季度污水处理厂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2024年四季度设施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址:丰都县庙嘴、北岸、高家镇、包鸾污水处理厂厂区及泵站。
2.2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四厂建(构)筑物修缮、围墙及栏杆设施、厂区路面及绿化带维修等,采用下浮费率限价方式招标,单次维修按 18 定额或 13 清单结算,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期内结算总金额控制在 25 万元内,单次维修不超过3万元。
2.3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6 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比选人厂区设施零星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7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11月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 12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庙嘴污水处理厂综合楼312会议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联系人:殷老师
电 话:023-7072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