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2023年崇兴镇崇兴等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58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0万元
招标公司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罗永峰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荣0953-63121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3年崇兴镇崇兴等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己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关于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银农发[2023]5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58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涉及崇兴村、台子村、中渠村三个行政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3891亩,东至绒园路、南至灵新杜路、西至灵胡路、
北至大古铁路。
1、土地平整工程:机深翻3891亩;
2、土壤改良工程:增施有机肥3891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渠道工程。规划砌护支斗渠6条长4525m,维修斗渠3条长560m,
斗渠清淤3条长2370m;砌护农渠41条长24135m(其中:U50农渠33条长22535m,U60农渠8条长1600m); 配套各类建筑物57座,哇田口1944座。
(2)排水沟道工程。配套沟道建筑物17座。
(3)其他水利措施。设立项目公示牌1座,建筑物标识牌74座。(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三级)
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持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澄清/ 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 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31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新)》、《灵武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农业农村局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
邮编:751400 邮编:751100
联系人:罗永峰联系人:马荣
电话:0951-4023200 电话:0953-63121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3年崇兴镇崇兴等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己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关于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银农发[2023]5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58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涉及崇兴村、台子村、中渠村三个行政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3891亩,东至绒园路、南至灵新杜路、西至灵胡路、
北至大古铁路。
1、土地平整工程:机深翻3891亩;
2、土壤改良工程:增施有机肥3891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渠道工程。规划砌护支斗渠6条长4525m,维修斗渠3条长560m,
斗渠清淤3条长2370m;砌护农渠41条长24135m(其中:U50农渠33条长22535m,U60农渠8条长1600m); 配套各类建筑物57座,哇田口1944座。
(2)排水沟道工程。配套沟道建筑物17座。
(3)其他水利措施。设立项目公示牌1座,建筑物标识牌74座。(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三级)
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持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澄清/ 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 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31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新)》、《灵武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农业农村局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
邮编:751400 邮编:751100
联系人:罗永峰联系人:马荣
电话:0951-4023200 电话:0953-63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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