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r[gk]2021004
预算金额34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施泳锋0591-22032100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州锐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R[GK]2021004的福州市餐饮安全e治理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2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499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玖万玖仟元整(¥349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需求分析、业务系统设计、完成项目业务系统的开发、测试、安装、部署,开展项目培训工作;9个月内项目通过初验,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12个月内项目通过初验后连续无故障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终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8楼;

4.3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第三条 完工日期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完成系统所有功能开发。开发完毕,初步投入使用后进行初验,系统初验完成,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终验。 第四条 甲乙双方协作事项 1、平台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需要双方密切配合。为保证平台项目的成功实施,甲乙双方在平台项目实施期间应指派并授权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 2、乙方指派具有丰富项目技术经验的专人担任平台项目实施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责。平台项目期间组织足够数量和技术水平的开发、测试和实施工程师,进行平台的设计和开发,保障平台项目的工期。 3、为保障项目过程中的交流,甲乙双方应在项目期间以例会或电话、邮件等方式,通报平台项目进展、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项目信息。 4、如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实施计划,应在双方协商后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5、如在平台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的实际需求与需求说明书中相比发生变化,或由甲方负责准备的人员召集、场地安排、意见反馈等配合事项引起延误,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6、甲方应指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配合项目的开展,乙方按投标文件响应要求成立项目开发小组。 7、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即转入系统上线运行阶段。在系统上线运行阶段,甲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8、中标人须指定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负责人的手机联络方式,并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负责人必须是中标单位副总级别(或相当于副总级别)以上人员。 9、乙方对本系统软件提供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内免费维护服务期,应做到: (1)乙方需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运维服务,用户方承担系统硬件、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 (2)在保修期内,中标人需提供5×8小时的日常维护,加夜间、节假日远程值守(通过手机短信、邮件通知值守人员处理,同时人工定时上线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达到7*24小时值班的要求。当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软件等出现轻微故障时,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将系统重新上线运行。在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的情况下,中标人承诺在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采取备用服务器实现系统平台的快速切换运行。在系统扩容及软件升级时,中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和配合。 (3)软件错误修改。 (4)修复用户误操作造成的故障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 10、如系统出现经常性故障(5日内出现3次以上类似故障),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驻技术人员驻点解决故障,直至故障连续7日不再出现。 11、乙方应配合甲方每年开展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或安全评估,并及时整改安全漏洞 3)乙方应每年开展一次本软件系统的安全应急演练,并提交演练报告给甲方。 12、编制政务资源目录,数据汇聚给数委。 13、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需提供至少1名专业人员驻场人员负责系统开发、维护及使用指导,驻场周期至项目初验结束(试运行开始)满6个月之后。 第五条 项目培训 网络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系统的免费培训,具体如下: 1、系统开发阶段 该阶段主要进行相关用户培训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写各类培训资料等。 主要完成项目的开发与测试;软、硬件设备供货商完成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等的讲解和咨询;提供开发进度计划说明,进行阶段问题的解答与汇总等。在系统开发与内部测试的基础上,搭建集成测试环境,提供应用系统集成测试技术问题咨询,完成应用系统集成测试。提供相关的文档技术支持,配合完成第三方测试。该阶段主要进行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 2、试运行阶段 该阶段完成对用户的各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应用系统软件试运行过程中,需要提供对集成测试过程给与技术支持,并且对应用系统进行安装、调试、配置给与更多的技术支持支援;确定系统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计划和资源安排,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须技术支持,试运行完成后须编制并提交试运行报告;完成的各类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 平台操作使用培训。介绍平台各模块的具体功能和业务操作流程,培训对象为各处室工作人员。 系统维护类培训。包括软硬件的运行与维护、网络管理和安全管理。培训对象为系统维护人员。 3、系统维护阶段 该阶段需对于系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充分的支持系统的维护工作。该阶段对用户使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确保用户正常使用。可根据用户需求增加有针对性的培训。 该阶段须提供对于软硬件设备供货商、应用软件承建商和建设单位三方的技术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充分的支持系统的验收以及做好二者双方互相协调的技术支持工作,对统一的调试工作做好技术支持的工作。 详细的培训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六条 平台项目验收 (一) 总体要求 1. 验收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应完成项目验收相关验收场景和资料的准备。 2. 本系统软件在投入运行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测试。 3. 乙方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的产出物,并保持版本一致,纸质的须经相关方签字认可。 4. 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支撑工具应保证甲方在全系统合法免费使用。 5. 乙方应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 6. 乙方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 (二) 系统初验 1. 乙方在完成系统主要建设任务,功能模块、速度及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要求,并且通过安全测评、第三方系统测试后,可以申请初步验收。 2. 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实施方案与标准规范的编写,形成完整、齐全、详细的文档资料,并完成各应用系统开发和测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达到工程的建设要求。 3. 乙方应提交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研分析报告》、《用户需求说明书》、《软件系统概要设计》、《软件系统详细设计》、数据字典、标准规范、联调测试用例、验收申请、测试阶段报告、《用户手册》、验收申请等。 4. 验收工作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三) 系统终验 1. 系统初验后正常试运行三个月,由甲方向市大数据委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2. 终验按照《数字福州建设项目工作大纲》执行。 3. 乙方应根据终验的要求以及验收工作的内容,协助制定验收方案,并为终验工作准备相应的验收环境和所需资料; 4. 乙方协助甲方全面、准确的验证软件的各项功能模块是否达到标准; 5. 乙方协助甲方全面、准确的验证软件的各项性能是否能达到要求; 6. 乙方应对终验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明确的处理方案并及时修改; 7.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交移交物清单及清单所列内容的最终版本(包括纸制和电子版),并经甲方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8. 乙方所移交的程序源代码和安装文件的版本必须与上线运行的最终版本相一致; 乙方协助编写并提交终验报告等文档。 ①、初验:《福州市餐饮安全e治理平台》所有功能开发完毕,初步投入使用后,甲乙双方对合同模块进行初步验收。 ②、终验:《福州市餐饮安全e治理平台》启用并稳定运行3个月后,由福州市大数据委对整个软件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则双方签注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甲方说明原因,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 ③、开发过程中,需按监理要求下开展工作,要通过软件测试和安全测评。 ④、甲方接到乙方关于本平台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经测试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的,则由甲方签署乙方提交的系统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书。 ⑤、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测试结果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⑥、因甲方要求改变设计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按照甲方确认的延误期间作相应顺延。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
2 40 通过初验,开始试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
3 45 通过终验,支付合同总金额45%
4 5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系统正常运行满三年保修期后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3年。

10、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构成违约。 2、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各阶段工作延期完成,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高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3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4、由于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10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高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30%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合同并不影响甲方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5、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等)。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甲方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7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 福州锐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在地图中查看89号福州软件园B区11楼414室
单位负责人: 陈宗胜 单位负责人: 刘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泳锋
联系方法: 0591-22032100 联系方法: 1596000571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591905053710701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