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8.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殡仪馆
开标时间2023-07-04 14:30: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02306-03
项目名称: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6519.46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
2、数量(单位):1项
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为大修6台火化炉及4套火化炉遗体输送设备更新改造。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最高限价:1086519.46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有从事焚烧炉或火化炉或焚尸炉设备的生产或销售或安装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发邮箱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bxmtb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殡仪馆
开标时间2023-07-04 14:30: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02306-03
项目名称: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6519.46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大修6台火化机及更换4套双向履带车项目
2、数量(单位):1项
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为大修6台火化炉及4套火化炉遗体输送设备更新改造。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最高限价:1086519.46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有从事焚烧炉或火化炉或焚尸炉设备的生产或销售或安装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发邮箱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bxmtb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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