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吨甲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丁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范总186555037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徽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01.9万元,在原有广区内进行技改生产线建设,拟拆除原有厂房及生产线,新建厂房,建设3000吨甲醚化氨基树脂和8000吨丁醚化密胺树脂自动化提升技改基地,对产品进行质量升级,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不涉及新增产能,不涉及新增用地,改造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生产的安全、环保和节能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网络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https://pan.baidu.com/s/10jsU_AkPhSaA3XFjINiq5w,提取码:re6w
(2)公众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太子大道1055号
联系人:范总
电话:18655503767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5-2309520
电子邮件:642573449@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公众意见表.pdf
征求意见稿--优科新材料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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