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空港物业仙桃数据谷二期一标电梯维保采购竞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电梯维保服务要求
一、作业人员要求
1、中标单位应单独配备1名24小时常驻数据谷、行政中心等维保项目的维保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且具有3年以上的电梯修理经验。
2、如需求单位对中标单位委派维保作业人员技术能力或服务态度不满,需求单位提出后中标单位应及时配合给予更换。
3、如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需更换维保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需求单位并经需求单位同意更换同经验的人员。
二、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仙桃数据谷二期一标
(二)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等。
(三)要求及标准
1、提供服务期内24小时的应急响应维修服务,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在到达现场后15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
3、对故障电梯进行诊断,并于故障后24小时内明确诊断电梯故障原因。
维保内容要求
维保的主要内容(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考核标准要求
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0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重庆市地方有关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应遵循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原生产厂家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所有电梯设备执行保养维修服务。维保项目及要求如下(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表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确保维保区域内电梯每年故障关人次数不超过一次;故障停机率每台每年不超过三天,因设备检修及检测需停机维修保养的,要提前通知使用单位,待使用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因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2、中标单位有义务协助或代理需求单位进行电梯年检(包括到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领取相关资料等),并必须确保电梯年检一次性合格,并接受相关特种设备机构检查,及时向需求单位反馈相关信息,同时提出维修、整改方案报需求单位审核(年检费用由需求单位支付)。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中标单位保养人员和质检人员将每次保养和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案,经需求单位委托的相关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存备在案,同时作为季度、年度的服务考评凭证。
4、中标单位尽量选择在夜间或人员进出不密集时间段进行例行维保服务,避免在日间停梯影响企业正常出行,保养按每梯逐一完成实施。
5、针对需要更换的配件,中标单位必须安装原装配件,另对更换下来的配件中标单位应交由需求单位保管或与需求单位共同销毁。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则应向另一方支付一个季度的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
3、需求单位违反约定允许非中标单位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支付一个季度的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需求单位依法承担责任;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中标单位维护保养不当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中标单位依法承担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的,双方应按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结果各自依法承担其相应责任。
5、因中标单位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6、中标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中标单位应当返工,并向需求单位支付一个季度的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如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维保期间,中标单位若发现电梯设备需修理或更换部品时,中标单位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求单位,并在需求单位要求的限期内进行该项修理或更换。因中标单位修理或更换不及时引起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损坏、伤害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需要需求单位负担配件费用(3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用)时,中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写明配件的规格型号及报价,需求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由于中标单位判断失误、维修失误导致购置配件不能使用,或者更换后发现并非因该配件损坏原因造成电梯故障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本次所有投标单位应去现场勘查实地情况。
按要求上传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服务要求应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四)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预算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采购编号:10628801
采购人信息
重庆空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需求描述:电梯维保服务要求
一、作业人员要求
1、中标单位应单独配备1名24小时常驻数据谷、行政中心等维保项目的维保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且具有3年以上的电梯修理经验。
2、如需求单位对中标单位委派维保作业人员技术能力或服务态度不满,需求单位提出后中标单位应及时配合给予更换。
3、如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需更换维保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需求单位并经需求单位同意更换同经验的人员。
二、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仙桃数据谷二期一标
(二)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等。
(三)要求及标准
1、提供服务期内24小时的应急响应维修服务,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在到达现场后15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
3、对故障电梯进行诊断,并于故障后24小时内明确诊断电梯故障原因。
维保内容要求
维保的主要内容(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位置 | 维保主要零部件 |
机房 | 曳引机及组件、旋转编码器、控制柜及元器件、承重梁、导向轮、电源开关箱、限速器、急停开关、绳头组合、绳头板、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等。 |
井道 | 轿厢导轨、对重导轨、导轨支架、接导板、线槽、对重装置、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换速、平层感应装置、限速器钢丝绳涨紧装置、随行电缆、电缆支架、缓冲器、补偿装置、轿厢、中间接线盒、底坑检修箱、安全保护装置等。 |
轿厢 | 轿顶轮、轿架、轿底、轿壁、轿顶、轿门、门机、防夹保护装置、操纵箱、轿顶检修箱、照明装置、平层感应器、护脚板、导靴、安全钳、配重块、导轨润滑油杯、急停开关、安全窗、超载保护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等。 |
层站 | 层楼显示器、层门装置、手动钥匙开关、层门、门锁、门套、层、轿门地坎、呼梯装置等。 |
考核标准要求
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0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重庆市地方有关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应遵循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原生产厂家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所有电梯设备执行保养维修服务。维保项目及要求如下(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表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曳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6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8 | 轿顶 |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
9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0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2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17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9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0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2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27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28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电梯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表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无松动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曳引绳、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曳引绳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2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 |
13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4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9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0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1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3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4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5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6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确保维保区域内电梯每年故障关人次数不超过一次;故障停机率每台每年不超过三天,因设备检修及检测需停机维修保养的,要提前通知使用单位,待使用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因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2、中标单位有义务协助或代理需求单位进行电梯年检(包括到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领取相关资料等),并必须确保电梯年检一次性合格,并接受相关特种设备机构检查,及时向需求单位反馈相关信息,同时提出维修、整改方案报需求单位审核(年检费用由需求单位支付)。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中标单位保养人员和质检人员将每次保养和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案,经需求单位委托的相关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存备在案,同时作为季度、年度的服务考评凭证。
4、中标单位尽量选择在夜间或人员进出不密集时间段进行例行维保服务,避免在日间停梯影响企业正常出行,保养按每梯逐一完成实施。
5、针对需要更换的配件,中标单位必须安装原装配件,另对更换下来的配件中标单位应交由需求单位保管或与需求单位共同销毁。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则应向另一方支付一个季度的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
3、需求单位违反约定允许非中标单位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支付一个季度的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需求单位依法承担责任;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中标单位维护保养不当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中标单位依法承担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的,双方应按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结果各自依法承担其相应责任。
5、因中标单位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6、中标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中标单位应当返工,并向需求单位支付一个季度的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如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维保期间,中标单位若发现电梯设备需修理或更换部品时,中标单位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求单位,并在需求单位要求的限期内进行该项修理或更换。因中标单位修理或更换不及时引起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损坏、伤害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需要需求单位负担配件费用(3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用)时,中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写明配件的规格型号及报价,需求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由于中标单位判断失误、维修失误导致购置配件不能使用,或者更换后发现并非因该配件损坏原因造成电梯故障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本次所有投标单位应去现场勘查实地情况。
按要求上传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服务要求应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四)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预算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采购编号:10628801
采购人信息
重庆空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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