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拒马河左、右堤沿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拒马河左、右堤沿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拒马河左、右堤沿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定兴发改投资【2022】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定兴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定兴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左堤建设范围自107国道至北南蔡乡谭城村,北堤堤脚外10米的征地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宽为3.5米的沥青混凝土道路,道路总长23.8公里。左堤沿线安装照明设备858套。右堤自G107国道北河大桥至杨村镇西各庄村与雄安交界处,将现有泥结碎石路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路面宽4.5米,长15.2公里。建设景观工程,选取定兴管理站附近建设节点公园1处,面积约为1.5万㎡。
(2)建设地点:南拒马河左、右堤沿线。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
主要成果提交时间节点:2022年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设计伴随服务从施工前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4)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18 08:30 至
2022-03-2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1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拒马河左、右堤沿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定兴发改投资【2022】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定兴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定兴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左堤建设范围自107国道至北南蔡乡谭城村,北堤堤脚外10米的征地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宽为3.5米的沥青混凝土道路,道路总长23.8公里。左堤沿线安装照明设备858套。右堤自G107国道北河大桥至杨村镇西各庄村与雄安交界处,将现有泥结碎石路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路面宽4.5米,长15.2公里。建设景观工程,选取定兴管理站附近建设节点公园1处,面积约为1.5万㎡。
(2)建设地点:南拒马河左、右堤沿线。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
主要成果提交时间节点:2022年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设计伴随服务从施工前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4)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18 08:30 至
2022-03-2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1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兴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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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国泰北街与兴华东路交口南行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放 | 联系人: | 李阳 |
电话: | 0312-5176688 | 电话: | 0312-5900266、17366531693 |
传真: | 、 | 传真: | 0312-590026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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