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崇礼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崇礼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发改字[2020] 2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崇礼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崇礼四台咀乡热草沟采矿厂、张家口辰龙矿业有限公司崇礼县钾长石矿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国力实业有限公司崇礼分公司、崇礼县太平矿业有限公司、崇礼县嘉鑫矿业有限公司石英矿、张家口丰程物资有限公司崇礼分公司、崇礼县南山夭石子厂、崇礼县蕴飞矿业有公司、崇礼县西甸子大来采石厂有限公司、崇礼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礼县新天地石料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辰海矿业有限公司崇礼县高家营镇大沟膨润土矿、崇礼县中金金矿有限公司炭窑沟高岭土矿、崇礼县浩业矿业有限公司南山窑萤石矿。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14处矿山企业矿区实施退出补偿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勘察、设计工作 2.1.4项目总投资额:约7116.01万元 2.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崇礼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为第一批次,共分1个标段。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崇礼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勘测报告编制等)、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有效的2019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2020年7月1日之后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16 10:00:00 至 2020-09-22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1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加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