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3721]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基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探工程测量工程设计服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整体园区配套设施提水系统增加供水量源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尾水处理系统环保高效深远海鱼类和虾类育种核心区水电气热系统实验大楼办公大楼地下管线探测地质勘察工艺设计文件项目方案设计估算编制概念性方案设计规划方案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装修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安防系统设计园区路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园区绿化景观设计成果资料信息发布系统指示高低压配电抗震支架燃气管道展厅泛光照明标识系统专项设计设计技术配合技术配合及支持建筑设计图纸物探设计图纸后期服务后续技术服务程序性工作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竣工验收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投标文件数据勘察现场需要看守安全保卫保健防护安全文明施工地下埋藏物地下构筑物作业场地进场通道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水电接口青苗赔偿立项批复占用挖掘道路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专利技术技术方案地下文物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成果验收申报奖项宣传印刷品出版物图片联络本基础工程基建工程各类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效果图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设计技术交底设计技术问题资料与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配合服务结构体系给排水暖通空调设计分包分包工程设计钢材混凝土基础类型结构布置使用荷载综合管线设计文件的设计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建设工程设计调试维修改造升级现场服务现场设计变更工程主体建筑方案设计估算办公家具设备选型设备工艺布置或定位设备负荷及参数计算设备基础参数管线设计设计方案审查消防系统施工图审查解决施工中设计工程结算配合服务人防市政管网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规划意见书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工艺规划总图机电室外管线工艺设备技术咨询科学研究园林供电系统气象工程用量参数修改空调智能化工程设计交底工程招标答疑报审图纸建筑红线图给水排水进度管理网专用土局其他设计文件勘察及设计投标勘察保密信封设计配合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深远海养殖高体鰤豹纹鳃棘鲈人工繁育人工催产受精卵孵化苗种培育构建家系新建家系车间环境适应性环境条件防疫隔离场地防火停车泊位斑节对虾亲鱼保种繁殖选择育种亲虾车间相关实验苗种种培育亲本保存促熟培育亲本培育室内保种海洋生物养殖养殖尾水种苗培育净化处理饵料生物培养植物性饵料动物性饵料海水鱼类虾类种苗单胞藻类轮虫培育丰年虫孵化桡足类保藏分离海洋生物饵料循环水遗传育种实验系统建筑单体设计工艺设计车间试验工艺流程主要试验设备辅助设备蒸气压缩空气电力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艺需求设计升级供气系统供热系统抽水房抽水机组室内车间室外车间房顶地板砖地面排水改建进水管藻类培育车间专家研究楼作为园区对外的重要形象展示窗口绿篱乔灌草围墙大门石牌保安亭篮球场羽毛球场活动设施实验办公楼兵兵球室专家楼前草坪小车停车位大巴停车位实用化饭堂用设施满足100-150人就餐更换床风扇供水设备学生洗浴主任室相应办公设施监控室调整至办公楼监控系统乒乓球室水电气系统餐具饭厅1间装修和更换设施生活办公区室外养殖池改建建筑手提式灭火器厂房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内排水系统新建建筑物单体改造建筑物单体工艺用电园区整体供电电气设计工艺生产动力设计复核改造语音电话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网络电视系统明厨亮灶系统机房工程车行系统停车场地总平面交通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建筑主要立面图建筑效果图重要实验室的工艺布置图组团绿化景观分析图单体建筑内部流线分析图防火分区示意图驻场服务室外亲鱼培育池塘亲虾室育池工艺方案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工程勘察设计费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3721
预算金额78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JG2022-13721 |
招标单位 |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 ||
招标代理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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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7-01 10:30:00 | 2022-07-22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7-01 10:30:00 | 2022-07-22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7-01 10:30:00 | 2022-07-22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7-01 10:30:00 | 2022-07-04 17: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7-22 9:45:00 | 2022-07-22 10:00:00 | 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7-22 10:00:00 | 2022-07-22 10:30:00 | 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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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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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2-1372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7月1日 10时30分~2022年7月2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50
- 投标人资格条件: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资质(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资质(乙级或以上)。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4 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4.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本章4.2第(2)项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如无说明,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7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 10时0分 - 2022年7月2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22日 9时45分 - 2022年7月22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关先生
-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方式:0759-2086808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651688-173
- 招标监督机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9-358811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招标文件附件1-勘察设计合同.docx招标文件附件1-勘察设计合同.docx
- 招标文件附件2-宗地图.pdf招标文件附件2-宗地图.pdf
- 招标文件.docx招标文件.docx
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湛江市发展和
改革局以湛发改产业[2020]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方海
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湛江湾实验室深
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性质:改扩建
2.3建设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
2.4项目投资估算:约7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300万元。
2.5工程概况:
2.5.1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开展深远海鱼(虾)类养殖技术体系构建,打
造国内国际一流的深远海鱼(虾)类育种中心。
2.5.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和整体园区。
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提水系统(增加供水量),源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尾水
处理系统(环保高效),深远海鱼类和虾类育种核心区(育种核心区)、水电气热系统、
实验大楼、办公大楼、整体园区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0㎡。建筑设计使用年
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6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勘
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等。测量范围面积约为0.15km
²,地下管线探测范围面积约30000㎡,岩土工程勘探钻孔约30个)、工艺设计、项目
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和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
制、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安防系统设计、园
区路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园区绿化景观设计。
(2)技术配合工作:施工招标的设计技术配合、施工建设期的设计配合、工程结算
配合服务、工程保修期的技术配合等。高低压配电、抗震支架、燃气、展厅、泛光照明、
标识系统等专项设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需要中标人提供技术配合及支持等设计服
务。
注: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设计合同。
3.前期服务机构
3.1机构名称: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
机构中标无效。
4.投标资格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
国家法律经营。
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
业类资质(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资质(乙级或以上)。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释](a)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
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b)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3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4.3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
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4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
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
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本章4.2第(2)项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
联合体双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
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应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如无说明,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
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7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
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
息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
指南栏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注: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
合体各方。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其附件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如无
说明,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盖章。未在招标公告第4款“投标资格”
单列的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逾期不受理。
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按顺序排版,所有资料须加盖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1.1《投标登记申请表》(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表格
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填写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与网上投标登记的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有权
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2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
后的营业执照】
5.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
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出具本项
材料。)
5.1.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2已办理投标登记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3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
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进
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按要求缴交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5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
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
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递交截止时
间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均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第开标室。【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
“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
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
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
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
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
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8.现场踏勘
不安排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9.费用
9.1本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25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
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
9.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应遵循功能适用、标
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概算不突破财政批复
总投资的限额目标。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如进行方案调整等)造成项目成本增加的,并
突破财政概算的,由招标人负责,且因招标人造成的中标人工作增加的,双方协商补偿
中标人相应设计费用。
9.3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
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0.工作目标和工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工期和工作目标包括:
10.1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且必须按
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概、预算不
突破投资目标。
10.2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
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10.3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
的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0.4设计工期:102个日历天。按发包人的进度要求提交各类设计成果文件,包括
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艺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文
件等,具体设计时间不多于以下约定:方案设计和估算(含设计效果图,不少于15张
或按甲方要求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
艺设计文件(自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
审查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提供);其他设计文件7天;后续跟踪服务依据项目实际进度
完成。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后,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
图纸,均须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重大调整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10.5本项目的服务期,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止
11.其他事项
11.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1.2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
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结果取费,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发包人要求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4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1.5有关投标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联系人:关明
电话:0759-2086808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体路一号
11.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11.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
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体路一号
电话(手机)号码:0759-208680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电话(手机)号码:020-87651688-173
传真号码:020-87651698
电子邮箱:clengineering@chinapsp.cn
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zb.gd.cn
2022年月日
附件一(附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格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
司)联合体,共同参加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
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
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
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年月日
附件二(如果是联合体则声明企业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
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牵头人签署、盖章。)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
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
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
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
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
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
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我单位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
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的单位招标投标活动三
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
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月日
业主方: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地点::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丙方(业主方):广东海洋大学乙方(承包人):甲方(发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提水系统(增加供水量),源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尾水处理系统(环保高效),深远海鱼类和虾类育种核心区(育种核心区)、水电气热系统、实验大楼、办公大楼、整体园区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0㎡。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和整体园区。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通过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确定由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和业主方(以下简称丙方)签订本合同。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市级财政筹措安排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湛发改产业〔2020〕378号(2)技术配合工作:施工招标的设计技术配合、施工建设期的设计配合、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工程保修期的技术配合等。高低压配电、抗震支架、燃气、展厅、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等专项设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需要承包人提供技术配合及支持等设计服务。(1)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等)、工艺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及估算(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和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安防系统设计、园区路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园区绿化景观设计。3、乙方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本合同专用条款;(1)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勘察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设计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2、【发包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发包人要求;(6)本合同通用条款;(5)投标书及其附件;(4)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书面答疑材料;
(2)勘察费分为勘察、测量和物探三个部分分开结算。一是岩土工程勘察部分参照计价标准算出相应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发包人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二是工程测量部分参照计价标准算出相应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发包人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三是工程物探部分参照计价标准算出相应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发包人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1)结算时,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基础,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计算出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并结合中标下浮率%和发包人下浮率52.2%下浮计取。5.1勘察费签约合同价:勘察费中标下浮率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计算公式为勘察费最高限价*(1-勘察中标下浮率)(说明:中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结算方式如下:5.【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本合同签约合同价由勘察费签约合同价、设计费签约合同价两部分构成:4.【合同次序】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9)其他合同文件。
说明: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是指:提出工艺条件,进行设备选型、设备工艺布置或定位、设备负荷及参数计算、设备基础参数、动力、管线设计等进行其中一项或多项设计工作的工艺设备。结算时还要结合合同附件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基建工程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承包人的考核得分进行结算。结算时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与经甲方确认的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的中标价之和作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附表一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8×(1-中标下浮率),如结算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200万元予以结算支付,如结算价不超招标控制价,按实予以结算支付。5.2设计费签约合同价:设计费中标下浮率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计算公式为设计费最高限价*(1-设计中标下浮率)(说明:中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结算方式如下:(4)勘察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3)结算时要结合合同附件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基建工程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承包人的考核得分进行结算。
甲方、丙方向乙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8.【甲、丙方承诺】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业主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承包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6.【发包人联系人】联系人:关工;电话:0759-2086808
各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止10.4设计工期:102个日历天。按发包人的进度要求提交各类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艺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文件等,具体设计时间不多于以下约定:方案设计和估算(设计效果图,不少于15张或按甲方要求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艺设计文件,自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提供),其他设计文件7天,后续跟踪服务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完成。如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重大调整提交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10.【勘察设计工期】乙方向甲方、丙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乙方承诺】
订立合同地点: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15.合同生效14.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三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本合同一式拾份,其中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副本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丙方执贰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发包人:(公章)本页为签署页合同三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承包人:(公章)日期:
日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账号:开户银行:传真:
传真: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业主方:广东海洋大学(公章)
发包人(全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第一章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日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2.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1.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业主方(全称):广东海洋大学承包人(全称):
2.技术要求:按照发包人批准或同意的技术要求执行。1.勘察范围和阶段:改扩建项目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勘察(包括且不限于勘察、测量和物探三个阶段)。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提水系统(增加供水量),源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尾水处理系统(环保高效),深远海鱼类和虾类育种核心区(育种核心区)、水电气热系统、实验大楼、办公大楼、整体园区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0㎡。3.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和整体园区。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按国家有关勘察及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四、质量标准勘察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止合同工期:2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三、合同工期3.工作量:按照发包人批准或同意的工作量执行。
(1)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合同文件构成2.合同价款形式:费率下浮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五、合同价款
(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通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业主方承诺按与发包人签订的合作协议和本合同约定提供东海岛海洋生物研究基地,并配合发包人和设计人完成本项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
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八、词语定义
发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业主方执份。本页为签署页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自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承包人:(公章)日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账号:
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业主方:广东海洋大学(公章)日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日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勘察人和业主方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词语定义第1条一般约定
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1.1.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业主方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1.20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1)合同协议书;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8)其他合同文件。(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
1.4语言文字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2适用技术标准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1适用法律法规
1.6严禁贿赂1.5.3发包人、业主方和勘察人应及时签收任一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5.2发包人、业主方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三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5联络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2.1发包人权利第2条发包人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与业主方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7保密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三方中任一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三方中任一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2.2发包人义务2.1.3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2.1.2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2.1.1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2.8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2.2.4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3.1.2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3.1勘察人权利第3条勘察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2.3发包人代表
3.2.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2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2.1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3.2勘察人义务
4.1开工及延期开工第4条工期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负责人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3.3勘察负责人3.2.7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2成果提交日期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4.1.1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5.1成果质量第5条成果资料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4.5恶劣气候条件(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5.3成果交付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十份或以上,具体份数按满足发包人的需求提供。5.2成果份数5.1.2甲乙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6.2竣工验收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6.1后续技术服务第6条后期服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5.4成果验收
(1)总价合同7.1.2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7.1合同价款与调整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2)单价合同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7.3进度款支付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7.2定金或预付款
8.1变更范围与确认第8条变更与调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7.4合同价款结算7.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8.1.1变更范围
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8.1.2变更确认(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8.2.4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9.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三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另外两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和业主方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和业主方书面同意,发包人和业主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与业主方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9条知识产权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业主方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三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10.1不可抗力的确认第10条不可抗力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1)发包人、业主方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三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三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三方应立即互相通知,三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1.1三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12条合同解除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11.2发包人、业主方和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13条责任与保险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另外两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另外两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14.1发包人违约第14条违约13.3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3.1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已完成合格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勘察费。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14.2.1勘察人违约情形14.2勘察人违约(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15.1发包人索赔第15条索赔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5.2勘察人索赔(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6.1和解第16条争议解决(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6.3仲裁或诉讼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6.2调解
1.1.21业主方:指已经与甲方签订双方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履行本合同,配合甲乙双方开展勘察工作的一方。1.1词语定义第1条一般约定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第17条补充条款
1.3.2适用技术标准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1适用法律法规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见合同协议书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5.1发包人、业主方和承包人应在___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5联络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语言文字。1.4语言文字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别要求:_国家、行业、广东省和湛江市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与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相关各项正式文件;其他合理的书面勘察要求。
承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发包人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长期(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1.7保密业主方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方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方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本项目建设期间与承包人的协调工作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2.3发包人代表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2.2.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2.2发包人义务
3.2.2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2.1承包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3.2承包人义务3.1.2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3.1承包人权利第3条承包人
3.2.8承包人须配置指纹或人脸考勤设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同时为发包人和业主方开通考勤员权限;发包人可根据考勤情况对承包人配备人员进行考核;3.2.7承包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3.2.6承包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3.2.5承包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3.2.4承包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3.2.3承包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
授权范围:作为承包人的授权代表负责本勘察项目项下的全部技术工作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3.3勘察负责人3.2.11各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止;3.2.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承诺到位人员(包括专项工作人员及驻场人员)须全部到岗3.2.9承包人须明确各项目须配备人员的等级、资质和人数,并明确各层级人员缺岗的扣罚标准。
第5条成果资料4.3.2甲乙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成果提交日期第4条工期
6.1后续技术服务第6条后期服务甲乙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4成果验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份。5.2成果份数
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7.1合同价款与调整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用单价合同,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5.2条款为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相关政策、勘察规范的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相关政策、勘察规范的调整(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7.1.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2)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合同执行后,预付款作为勘察费进度抵扣款。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勘察合同总价的30%_7.2.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7.2定金或预付款7.1.3甲乙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
7.4.1.2勘察费分为勘察、测量和物探三个部分分开结算。一是岩土工程勘察部分参照计价标准算出相应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发包人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二是工程测量部分参照计价标准算出相应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发包人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三是工程物探部分参照计价标准算出相应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发包人下浮率*(1-中标下浮率)。7.4.1.1结算时,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基础,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计算出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并结合中标下浮率%和发包人下浮率52.2%下浮进行结算。7.4.1勘察合同价款的计算公式为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勘察中标下浮率)计算。7.4合同价款结算7.3.1甲乙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提交并审核通过成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受理支付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50%;(2)基础工程开始施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3)基础工程分部验收通过并完成勘察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支付申请,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4)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受理申请,付清勘察费余款。7.3进度款支付
7.4.5特别说明:支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向财政部门请款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承包人谅解此情况并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3)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并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附加费、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承包人不能及时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发票,发包人有权顺延直至承包人提供后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给发包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事宜,承包人未开具发票的,发包人不予支付,不视为违约,并且承包人不得据此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承包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无法收取款项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后果。(1)承包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并送达至发包人场所后,发包人才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承包人不得因此延误咨询工作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7.4.4发票7.4.1.3结算时还要结合合同附件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基建工程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承包人的考核得分进行结算。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8.1.2变更确认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1.1变更范围8.1变更范围与确认第8条变更与调整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_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和业主方第9条知识产权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国家政策调整、政府指令比照不可抗力执行。_10.1不可抗力的确认第10条不可抗力9.5承包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使用上述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__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承包人_
第14条违约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13条责任与保险10.2.2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___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4.2.2承包人违约责任14.2承包人违约(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勘察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已完成合格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勘察费。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
15.1发包人索赔第15条索赔(4)承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合同价款的0.3%;总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合同价款的30%。(1)承包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因非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安排其他承包人完成勘察工作而发生的额外费用、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
三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2)种方式解决:16.3仲裁或诉讼第16条争议解决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15.2承包人索赔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第17条补充条款(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业主方(全称):广东海洋大学设计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第一章合同协议书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提水系统(增加供水量),源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尾水处理系统(环保高效),深远海鱼类和虾类育种核心区(育种核心区)、水电气热系统、实验大楼、办公大楼、整体园区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0㎡。3.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和整体园区。2.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1.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一、工程概况
(2)技术配合工作:施工招标的设计技术配合、施工建设期的设计配合、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工程保修期的技术配合等。高低压配电、抗震支架、燃气、展厅、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等专项设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需要中标人提供技术配合及支持等设计服务。(1)本项目的工艺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及估算(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和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安防系统设计、园区路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园区绿化景观设计。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工程设计范围: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4.投资估算:约7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300万元。
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设计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止102个日历天。按发包人的进度要求提交各类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艺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文件等,具体设计时间不多于以下约定:方案设计和估算(含设计效果图,不少于15张或按甲方要求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艺设计文件,自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提供),其他设计文件7天,后续跟踪服务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完成。如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须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重大调整提交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三、工程设计周期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设计合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业主方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签约合同价计算公式为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中标下浮率)。即人民币(大写)(¥元)。2.签约合同价为: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6)技术标准;(5)发包人要求;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业主方承诺按与发包人签订的合作协议和本合同约定提供东海岛海洋生物研究基地,并配合发包人和设计人完成本项目。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九、签订地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发包人:(公章)本页为签署页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业主方执正本份、副本份。十二、合同份数
邮政编码::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承包人:(公章)日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账号:开户银行: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业主方:广东海洋大学(公章)日期:
1.1词语定义与解释1.一般约定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日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业主方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合同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业主方和(或)设计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其他服务另行计费。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1.1.4日期和期限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其他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1.1.5合同价格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4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1.3法律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2语言文字
(1)合同协议书;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技术标准;(6)发包人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6联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9)其他合同文件。(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8保密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严禁贿赂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6.2发包人、业主方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长的设计周期。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2.1发包人一般义务2.发包人保密期限由三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2.3发包人决定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2.2发包人代表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2.5设计文件接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2.4支付合同价款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3.1设计人一般义务3.设计人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3.3设计人人员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3.2项目负责人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3.4设计分包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3.4.4分包工程设计费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3.4.3设计分包管理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工程设计资料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5联合体
5.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4.2逾期提供的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5.1.1对发包人的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导致的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6.2工程设计开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此增加的设计费用或延长的设计周期。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6.4暂停设计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10.1合同价款组成10.合同价款与支付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单价合同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0.2合同价格形式(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10.3定金或预付款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3)其它价格形式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0.4进度款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作为设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2002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设计费及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10.6支付账户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12.专业责任与保险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详细的费用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3.知识产权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违约责任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业主方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15.1不可抗力的确认15.不可抗力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外两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外两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三方可以解除合同: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6.合同解除
17.争议解决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外两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三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三方均应遵照执行。17.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三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7.4仲裁或诉讼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三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三方具有约束力,三方应遵照执行。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1.1词语定义与解释1.一般约定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1.1.2.9业主方代表人:已与甲方签署双方合作协议的一方,并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配合甲乙双方开展设计工作的负责人。1.1.2.8业主方:指已经与甲方签订双方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履行本合同,配合甲乙双方开展设计工作的一方。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合同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与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相关各项正式文件;其他合理的书面设计要求。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1.4技术标准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见通用合同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1.6.1发包人、业主方和设计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联络
业主方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以上人员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的48小时内通知另外双方,以避免延误文件的接收或影响签收效力。除非三方另有约定,本条款之外的人员及联系方式不产生向对方有效送达的效力。业主方指定的电子邮箱:业主方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业主方指定的接收人为:
2.2发包人代表2.1.3发包人其他义务:/2.1.1发包人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2.1发包人一般义务2.发包人保密期限:长期(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
3.设计人2.3.2发包人应在5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2.3发包人决定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设计人。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项目建设期间与设计人的协调工作通信地址:
3.1.1.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计人承诺到位人员(包括专项工作人员及驻场人员)须全部到岗3.1.1.3设计人须明确各项目须配备人员的等级、资质和人数,并明确各层级人员缺岗的扣罚标准。3.1.1.2设计人须配置指纹或人脸考勤设备(费用由设计人自理),同时为发包人和业主方开通考勤员权限;发包人可根据考勤情况对设计人配备人员进行考核;3.1.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1对通用条款的补充: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2.1项目负责人3.2项目负责人3.1.3设计人其他义务:配合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现场服务、委托人认为设计人有必要参加的各种会议以及活动;配合办理完成与设计相关的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3.1.1.7设计人在发包人确定设计变更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变更后的图纸,重大设计变更由双方协商确定提交图纸时间。3.1.1.6施工阶段至少配备1名专业设计师(专业类别按业主要求执行)驻场,以解决现场设计相关问题;3.1.1.5设计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止;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注册证书号:执业资格及等级:姓名: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擅自更换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如设计人委派的驻场工作人员未能达到发包人的工作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设计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予以更换,若设计人拒绝更换,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按500元/(人·日)罚款。若经两次更换后仍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退还已收款项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施工阶段专业负责人需驻场协调施工现场设计相关及变更工作,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据实驻场工作。施工阶段要求配备至少1名专业设计师(专业类别按业主要求执行)驻场,以解决现场设计相关问题;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设计人的授权代表负责本设计项目项下的全部技术工作。
3.4设计分包3.3.4需整改的子项,相关的配备人员应业主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到位,否则须按每延期一天扣罚7000元计收违约金;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累计拒绝(叁)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额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委托其他方设计增加的费用、发包人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仍由设计人承担。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3.3设计人人员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无正当理由每拒绝更换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累计拒绝三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额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委托其他方设计增加的费用、发包人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仍由设计人承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4.2设计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主体结构指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关键性工作指工程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工程。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工程设计要求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3.5联合体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5.3.4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满足规范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本次项目的所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部门关于设计方面的最新有效文件规定。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1.2.3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设计完成节点、完成时间等。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发包人提交完整前期资料后3日内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日历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并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原因。(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无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个日历天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CAD格式光盘(1)初步设计说明,存储格式为WORD和PDF;(2)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采用存储格式excel和PDF格式(3)方案设计估算(4)图纸(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存储格式CAD格式和PDF格式,提供的CAD图纸不得采用指引方式,图纸可编辑保存,不得加密;(5)效果图,存储格式JPG和PDF。7.1.1按设计阶段交付符合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规范的设计内容等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方案、图纸、概算。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等。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审查要求后3日历天内,委托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单位进行审查。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3日历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日历天。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0.2合同价格形式10.合同价款与支付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在项目施工期间提供施工现场配合及各相关分包商提供技术配合服务。
(3)其他价格形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相关政策、设计规范的调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0.4设计费结算方式如下: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3天前支付。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项目设计合同总价的30%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10.3定金或预付款
10.5.1设计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并送达至发包人场所后,发包人才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设计人不得因此延误咨询工作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0.5发票10.4.4绿色建筑标准暂按照一星进行设计,结算时以实际获得的绿色建筑星级,按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制定的《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试行)》规定并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绿色建筑设计费,如无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则不计取。10.4.3说明: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是指:提出工艺条件,进行设备选型、设备工艺布置或定位、设备负荷及参数计算、设备基础参数、动力、管线设计等进行其中一项或多项设计工作的工艺设备。10.4.2结算时还要结合合同附件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基建工程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承包人的考核得分进行结算。10.4.1结算时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与经甲方确认的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的中标价之和作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附表一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8×(1-中标下浮率),如结算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200万元予以结算支付,如结算价不超招标控制价,按实予以结算支付。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及相关依据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1.2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并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及相关依据。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0.6特别说明:支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向财政部门请款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设计人谅解此情况并不视为发包人逾期付款。10.5.3设计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并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设计人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设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附加费、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设计人不能及时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发票,发包人有权顺延直至设计人提供后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给发包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10.5.2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事宜,设计人未开具发票的,发包人不予支付,不视为违约,并且设计人不得据此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设计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无法收取款项的,由设计人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使用上述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设计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3.知识产权11.6设计变更须在确定变更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变更后图纸,重大设计变更时间需双方协商确定提交图纸时间,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设计合同签约价格的0.3%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1日,支付本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三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合格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违约责任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担13.3设计人应确保其提供给发包人的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纠纷和争议。否则,设计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导致发包人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根据生效判决向被侵权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发包人因此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额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委托其他方设计增加的费用、发包人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仍由设计人承担。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导致工程建设增加成本的,设计人同意无偿修改设计以符合成本限额,并满足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因此延误交付期限的,设计人按照专用条款14.2.2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超出限额导致发包人建设成本增加的、因修改设计延误工期造成发包人直接经营损失的、发包人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等),由设计人全额赔偿。若设计人拒绝调整或修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额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仍由设计人承担。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在发包人限定的限期内免费修改或补充。因此导致设计文件不能按时交付的,按照专用条款14.2.2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2.2设计人未按照附件3的约定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合同金额的0.3%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设计合同的10%;逾期交付设计文件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额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委托其他方设计增加的费用、发包人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仍由设计人承担。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非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委托其他方设计增加的费用、发包人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仍由设计人承担。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15.不可抗力14.2.9施工阶段要求配备至少1名专业设计师(专业类别按业主要求执行)驻场,以解决现场设计相关问题;不符合驻场要求的,扣罚500元/人/天。14.2.8设计人提供的图纸的类型(电子版、纸质版)以及数量须按业主实际要求进行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每次扣罚设计合同金额的0.3%。如图纸有重大纰漏,导致工期滞后、返工、达不到预计目标且无法整改的等使业主遭受损失的按每项扣罚设计合同总金额的1%。14.2.7设计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发包人均有权在向设计人支付的任何一笔设计费中先行扣除,不足以扣除的部分由设计人另行支付,设计人对此无异议。14.2.6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保险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发包人与受害人产生纠纷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根据生效判决向受害者支付的赔偿金等所有费用以及发包人重新委托其他方设计增加的费用、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不足部分由设计人另行向发包人支付。
17.争议解决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结算后的20天内。(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00天。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照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6.合同解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国家政策调整、政府指令比照不可抗力执行。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17.3争议评审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
18.4项目设计人员现场配合:明确项目设计人员全过程服务,针对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每月至少到现场1次,集中解决。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相关专业负责人应随叫随到。拟参与本项目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应保持固定,履行项目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因设计人员能力和配合不足时,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18.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设计单位须配合办理完成与设计相关的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审查、消防和人防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等。18.2现场服务:本工程工艺和技术要求较高,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派一名驻场代表,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现场服务设计单位人员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驻场,办公场所由发包人提供,设计人自行解决与该项目设计等相关问题的交通工具。其他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解决施工中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按期参加工程例会,解答建设单位咨询的技术问题。18.1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合同专用条款部分写明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已得到双方确认,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18.其他(如果没有,填“无”)(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
附表8.1基建工程勘察单位工作考核表附件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基建工程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表7.2:工程设计变更报审表附表7.1: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附件7: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的工艺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及估算(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和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安防系统设计、园区路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园区绿化景观设计。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表8.2基建工程设计单位工作考核表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1.方案设计深化阶段三、各阶段服务内容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2)技术配合工作:施工招标的设计技术配合、施工建设期的设计配合、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工程保修期的技术配合等。高低压配电、抗震支架、燃气、展厅、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等专项设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需要中标人提供技术配合及支持等设计服务。
2.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4)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2)完成善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专业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3.施工图设计阶段(4)负责提供相关工艺设备使用参数,配合完成工艺设备采购技术咨询服务。(3)负责完成涉及到所有设备的工艺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使用需要和科学研究需求(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智能化部分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的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4.施工配合阶段(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3)根据项目开发审批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如有)(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 各1 | 合同签订后3天 | |
2 |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化、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 1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
3 |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 各1 | 合同签定后10天内 | |
4 |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 1 | 规划部门下达后5天内 | |
5 | 工程勘察报告 | 1 | 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 |
6 |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 1 | 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 | |
7 |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 | 1 | 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 | |
8 | 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 1 |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 | |
9 |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道路、热力、通讯等) | 1 | 市政初步方案设计开始3天前 | |
10 | 竣工验收报告 | 1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 |
2.上述提供文件份数为设计人每一阶段提供发包人份数,实际份数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份数为准。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任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特别约定: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规划及建筑方案 | 12 | 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 |
2 | 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 8 | 方案设计审查批复后25日历天内 | |
3 | 工艺设计文件 | 8 | 方案设计审查批复后25日历天内 | |
4 | 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预算) | 8 | 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40日历天内 | |
5 | 其他设计文件(如有) | 根据双方协商 | 根据双方协商 |
格式自拟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结构专业 负责人 | ||||
电气 专业负责人 | ||||
给水排水 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 专业负责人 | ||||
设备专业 负责人 | ||||
建筑专业 负责人 | ||||
造价专业 负责人 | ||||
(1)结算时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与经甲方确认的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的中标价之和作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附表一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8×(1-中标下浮率),如结算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200万元予以结算支付,如结算价不超招标控制价,按实予以结算支付。2、计费依据: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按专用条款约定.二、设计费总额构成:一、设计费总额: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的差旅费4.特别约定: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无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按双方协商方式另行计费(3)说明: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是指:提出工艺条件,进行设备选型、设备工艺布置或定位、设备负荷及参数计算、设备基础参数、动力、管线设计等进行其中一项或多项设计工作的工艺设备。(2)结算时还要结合合同附件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基建工程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承包人的考核得分进行结算。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4)其它:/。(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2)采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财政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
序号 | 设计阶段 | 报价 | 备注 |
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 | 结算时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与经甲方确认的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的中标价之和作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附表一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8×(1-中标下浮率),如结算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200万元予以结算支付,如结算价不超招标控制价,按实予以结算支付。 |
5.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发包人向设计人结清剩余设计费。4.工程验收合格,且设计费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5%。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或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或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45%。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工程名称:设计变更申请编号:附表7.1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附表7.2:工程设计变更报审表附表7.1: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具体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开展时实验室最新规定执行。附件7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致: (监理单位全称) 由于 的原因,现提出 工程设计变更(内容见附件),经初步估算,此项设计变更(□增加 □减少)造价约 万元,请予以审查。 附件:1、提出设计变更的原因或依据;2、设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3、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增减;4、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申请人(章) 申请人代表 日 期 |
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章) 附:初步预算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造价咨询单位意见: 造价咨询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代建单位意见: 代建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附件8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基建工程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名称:设计变更编号:工程设计变更报审表附表7.2工程设计变更报审表说明:本表一式六份,建设、代建、施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各1份
致: (监理单位全称) 根据 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编号: ),现报送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和工程变更增减造价(内容见附件),经计算,此项设计变更(□增加 □减少)造价 元,请予以查审、批准。 附件:1.设计变更项目的造价成果文件(含增减对比清单); 2.工程量计算书(表); 3.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含设计变更图纸); 4.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表(编号: )。 施工单位(章) 施工单位代表 日 期 |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造价咨询单位意见: 造价咨询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代建单位意见: 代建单位(章) 造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日 期 : |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备注:附表8.1附表8.2基建工程设计单位工作考核表附表8.1基建工程勘察单位工作考核表具体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开展时实验室最新规定执行。
基建工程勘察单位工作考核表 | |||||
项目名称: | |||||
勘察单位: | 考核时间: | ||||
一、前期准备(满分10分) | 得分 | 说明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提交勘察方案和勘察总进度计划,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后5天完成勘察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并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勘察工作。 | ≤9~10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后10天提交勘察方案和勘察总进度计划,较好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完成勘察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并较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勘察工作。 | ≤8~9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后15天提交勘察方案和勘察总进度计划,基本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完成勘察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并基本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勘察工作。 | ≤6~8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后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后提交勘察方案和勘察总进度计划,不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后完成勘察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不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勘察工作。 | ≤0~6 | ||||
二、人员管理(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及时到位,人员稳定,不出现更换。 | ≤18~20 | ||||
2、人员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较及时到位,人员较稳定,更换人次1次。 | ≤16~18 | ||||
3、人员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基本及时到位,人员基本稳定,更换人次2次。 | ≤12~16 | ||||
4、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不及时到位,人员不稳定,更换人次3次及以上。 | ≤0~12 | ||||
三、进度管理(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满足工期要求、合理可行,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提出加快进度的可行调整方案。 2、不出现进度滞后事件。 | ≤18~20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较满足工期要求、相对合理可行,相对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对滞后计划原因分析相对合理且提出相对可行调整方案。 2、出现进度滞后事件次数1次。 | ≤16~18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满足工期要求、基本合理可行,基本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对滞后计划原因分析基本合理且提出基本可行调整方案。 2、出现进度滞后事件次数2次。 | ≤12~16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不满足工期要求、不合理可行,不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不对滞后计划原因分析合理且提出可行调整方案。 2、出现进度滞后事件次数3次及以上。 | ≤0~12 | ||||
四、质量管理(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成果文件满足设计要求,不出现因勘察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设计事件。 2、提交成果文件齐全、依据充分,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不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调整修改,以及勘察数据分析准确,不出现错误计算点。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不出现漏、缺、补等问题。 | ≤18~20 | ||||
1、成果文件较满足设计要求,出现因勘察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设计事件1次。 2、提交成果文件较齐全、依据较充分,较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非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调整修改次数1次,以及勘察数据分析较准确,出现错误计算点1处。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较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出现漏、缺、补等问题1次。 | ≤16~18 | ||||
1、成果文件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出现因勘察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设计事件2次。 2、提交成果文件基本齐全、依据基本充分,基本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非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调整修改次数2次,以及勘察数据分析较准确,出现错误计算点2处。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基本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出现漏、缺、补等问题2个。 | ≤12~16 | ||||
1、成果文件不满足设计要求,出现因勘察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设计事件3次及以上。 2、提交成果文件不齐全、依据不充分,不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非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调整修改次数3次及以上,以及勘察数据分析较准确,出现错误计算点1处及以上。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不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出现漏、缺、补等问题3个及以上。 | ≤0~12 | ||||
五、安全文明管理(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积极组织勘察安全文明培训、日常安全文明巡查整改记录,并上报代建、业主备案。 2、严格按安全文明规定开展勘察工作,不出现伤亡事故、环境卫生破坏事件、政府行政部门相关安全文明处罚等情形。 | ≤18~20 | ||||
1、较积极组织勘察安全文明培训、日常安全文明巡查整改记录,并上报代建、业主备案。 2、较严格按安全文明规定开展勘察工作,出现一般的受伤事故、环境卫生事件、政府行政部门相关安全文明整改等情形1次。 | ≤16~18 | ||||
1、基本组织勘察安全文明培训、日常安全文明巡查整改记录,并上报代建、业主备案。 2、基本按安全文明规定开展勘察工作,出现一般的受伤事故、环境卫生事件、政府行政部门相关安全文明处罚等情形1次。 | ≤12~16 | ||||
1、不组织勘察安全文明培训、日常安全文明巡查整改记录。 2、不按安全文明规定开展勘察工作,出现伤亡事故、环境卫生事件、政府行政部门相关安全文明处罚的情形2次及以上。 | ≤0~12 | ||||
六、沟通协调(满分10分) | 得分 | 说明 | |||
1、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服务态度,且积极配合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不出现投诉、矛盾等情形。 2、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不出现延误等情形。 | ≤9~10 | ||||
1、具有较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较良好的服务态度,且较积极配合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出现一般投诉、矛盾等情形1次。 2、较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出现一般延误等情形1次。 | ≤8~9 | ||||
1、具有基本的工作作风及服务态度,且基本配合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出现一般投诉、矛盾等情形2次。 2、基本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出现一般延误等情形2次。 | ≤6~8 | ||||
1、工作作风不严谨、服务态度不好,且不配合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出现一般投诉、矛盾等情形3次及以上。 2、不能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出现一般延误等情形3次及以上。 | ≤0~6 | ||||
七、其它方面的直接扣分 | 扣分 | 说明 | |||
因勘察质量问题,导致出现较大以上受伤事故、伤亡事故、设计返工、投资增加的情形。 | ≤0~10 | ||||
因勘察进度问题,导致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含设计进度)滞后超过10个日历天的。 | ≤0~10 | ||||
因勘察安全文明问题,导致出现社会影响(含投诉、矛盾、行政处罚等)的。 | ≤0~10 | ||||
八、其它突出方面的直接加分 | 加分 | 说明 | |||
积极参与或申报奖项和专利,且可提供相关奖项和专利实施方案、申报奖项和专利等证明材料的。 | ≤0~10 | ||||
受到市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表扬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0~10 | ||||
积极提出具有建设性优化工期、节省投资的意见且被业主采纳的。 | ≤0~10 | ||||
业主认为可加分的其他情形。 | ≤0~10 | ||||
本项目考核总得分: | |||||
综合评定等级:A 、 B 、 C 、 D | |||||
被考核单位(盖章) | 被考评人员(签名) | ||||
考核单位 (盖章) | 考评人员(签名) |
1、得分与等级关系 |
A级:分值90-100分,支付服务费的100%。 |
B级:分值80-89分,支付服务费的95%。 |
C级:分值60-79分,支付服务费的90%。 |
D级:分值0-59分,支付服务费的80%或停止支付直至整改完成。 |
2、评分者根据被考核者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并结合总分评定A-D的考核评级。 |
3、综合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分分数=∑发生各子项得分数。如当次考核周期内无发生的考核项目可以不用进行考核。 |
4、对于得分低于该考核子项总分60%的,直接扣分及加分的,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
备注:附表8.2
基建工程设计单位工作考核表 | |||||
项目名称: | |||||
设计单位: | 考核时间: | ||||
一、前期准备(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提交设计总进度计划,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完成设计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并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 ≤18~20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提交设计总进度计划,较好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完成设计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并较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 ≤16~18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提交设计总进度计划,基本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完成设计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并基本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 ≤12~16 |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后组建组织机构(含人员到位),并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审批。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后提交设计总进度计划,不响应招标文件或业主进度要求。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后完成设计所需材料收集、设备准备,不及时按业主进场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 ≤0~12 | ||||
二、人员管理(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及时到位,人员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出现更换。 | ≤18~20 | ||||
人员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较及时到位,人员较稳定,更换人次1次。 | ≤16~18 | ||||
人员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基本及时到位,人员基本稳定,更换人次2次。 | ≤12~16 | ||||
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不及时到位,人员不稳定,更换人次3次及以上。 | ≤0~12 | ||||
三、进度管理(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满足工期要求、合理可行,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提出加快进度的可行调整方案。 2、按时提交完善成果文件,不出现进度滞后事件。 | ≤18~20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较满足工期要求、相对合理可行,相对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对滞后计划原因分析相对合理且提出相对可行调整方案。 2、较按时提交完善成果文件,仅出现进度滞后事件次数1次。 | ≤16~18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满足工期要求、基本合理可行,基本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对滞后计划原因分析基本合理且提出基本可行调整方案。 2、基本按时提交完善成果文件,仅出现进度滞后事件次数2次。 | ≤12~16 | ||||
1、进度总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不满足工期要求、不合理可行,不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执行情况,不对滞后计划原因分析合理且提出可行调整方案。 2、未能按时提交完善成果文件,出现进度滞后事件次数3次及以上。 | ≤0~12 | ||||
四、质量管理(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成果文件满足设计要求,不出现因设计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招标或施工事件、工期延误事件、投资增加事件、安全事故。 2、提交成果文件齐全、依据充分,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不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差错点(含调整修改),以及设计数据分析准确,不出现错误计算点。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不出现漏、缺、补等问题。 | ≤18~20 | ||||
1、成果文件较满足设计要求,仅出现因设计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招标或施工事件、工期延误事件、投资增加事件、安全事故1次。 2、提交成果文件较齐全、依据较充分,较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非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差错点(含调整修改)次数1次,以及设计数据分析较准确,出现错误计算点1处。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较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出现漏、缺、补等问题1次。 | ≤16~18 | ||||
1、成果文件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出现因设计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招标或施工事件、工期延误事件、投资增加事件、安全事故2次。 2、提交成果文件基本齐全、依据基本充分,基本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非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差错点(含调整修改)次数2次,以及设计数据分析较准确,出现错误计算点2处。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基本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出现漏、缺、补等问题2次。 | ≤12~16 | ||||
1、成果文件不满足设计要求,出现因设计问题或缺陷或事故原因出现无法开展招标或施工事件、工期延误事件、投资增加事件、安全事故3次及以上。 2、提交成果文件不齐全、依据不充分,不满足深度、规范、强制性要求,非一次性通过审查、报批,出现因深度、规范、强制性原因引起的差错点(含调整修改)次数3次及以上,以及设计数据分析较准确,出现错误计算点1处及以上。 3、成果文件档案整理不满足档案管理或业主要求,出现漏、缺、补等问题3个及以上。 | ≤0~12 | ||||
五、沟通协调(满分20分) | 得分 | 说明 | |||
1、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服务态度,且积极配合业主、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不出现投诉、矛盾等情形。 2、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不出现延误等情形。 3、积极配合业主做好设计技术方案服务、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及时参加各类会议。 | ≤18~20 | ||||
1、具有较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较良好的服务态度,且较积极配合业主、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出现一般投诉、矛盾等情形1次。 2、较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出现一般延误等情形1次。 3、较积极配合业主做好设计技术方案服务、现场配合服务,以及较及时参加各类会议。 | ≤16~18 | ||||
1、具有基本的工作作风及服务态度,且基本配合业主、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出现一般投诉、矛盾等情形2次。 2、基本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出现一般延误等情形2次。 3、基本配合业主做好设计技术方案服务、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基本及时参加各类会议。 | ≤12~16 | ||||
1、具有不严谨的工作作风及不好的服务态度,且不配合业主、监理等单位各项工作,出现一般投诉、矛盾等情形3次及以上。 2、不能有效沟通审图单位按进度节点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出现一般延误等情形3次及以上。 3、不配合业主做好设计技术方案服务、现场配合服务,以及不及时参加各类会议。 | ≤0~12 | ||||
六、其它方面的直接扣分 | 扣分 | 说明 | |||
因设计问题,导致出现伤亡事故、设计返工、投资增加、设计变更(不含优化或减少投资和工期的设计变更)、质量问题的情形。 | ≤0~10 | ||||
因设计问题,导致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含预算编制、招标进度)滞后超过10个日历天以上的。 | ≤0~10 | ||||
因设计问题,导致出现社会影响(含投诉、矛盾、行政处罚等)的。 | ≤0~10 | ||||
七、其它方面的直接加分 | 加分 | 说明 | |||
积极参与或申报奖项和专利,且可提供相关奖项和专利实施方案、申报奖项和专利等证明材料的。 | ≤0~10 | ||||
受到市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表扬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0~10 | ||||
积极提出具有建设性优化工期、节省投资的意见且被业主采纳的。 | ≤0~10 | ||||
业主认为可加分的其他情形。 | ≤0~10 | ||||
本项目考核总得分: | |||||
综合评定等级:A 、 B 、 C 、 D | |||||
被考核单位 (盖章) | 被考评人员(签名) | ||||
考核单位 (盖章) | 考评人员(签名) |
1、得分与等级关系 |
A级:分值90-100分,支付服务费的100%。 |
B级:分值80-89分,支付服务费的95%。 |
C级:分值60-79分,支付服务费的90%。 |
D级:分值0-59分,支付服务费的80%或停止支付直至整改完成。 |
2、评分者根据被考核者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并结合总分评定A-D的考核评级。 |
3、综合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分分数=∑发生各子项得分数。如当次考核周期内无发生的考核项目可以不用进行考核。 |
4、对于得分低于该考核子项总分60%的,直接扣分及加分的,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
宗地图
单位:m.=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宗地编号:20030122中地籍图号: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涛声路北侧权利人:湛江市海洋高新科技园第二期工程项目 |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林地 |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
2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
2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
2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
2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到通路中心路值15项海洋生身表本资保育研究室洋(发背)生物种发家4706.0357460.49生物繁育生物学研究室高营养科科生参研究宣 | ||||||||||||||||||||||||||||||||||||||||||||||||||||||||||||||||||||||||||||||||||
界址点坐标表春辉学村渡假别墅区 | ||||||||||||||||||||||||||||||||||||||||||||||||||||||||||||||||||||||||||||||||||||
点号 | X | X | Y | Y | Y | Y | 边长 | |||||||||||||||||||||||||||||||||||||||||||||||||||||||||||||||||||||||||||||
1 | 26000.000 | 26000.000 | ||||||||||||||||||||||||||||||||||||||||||||||||||||||||||||||||||||||||||||||||||
1 | 26000.000 | 26000.000 | 51641.841 | 117.00 | 117.00 | 117.00 | 117.00 | |||||||||||||||||||||||||||||||||||||||||||||||||||||||||||||||||||||||||||||
2 | 26117.000 | 26117.000 | 117.00 | 51641.841 | 117.00 | |||||||||||||||||||||||||||||||||||||||||||||||||||||||||||||||||||||||||||||||
2 | 26117.000 | 26117.000 | 21.21 | 21.21 | 21.21 | 21.21 | ||||||||||||||||||||||||||||||||||||||||||||||||||||||||||||||||||||||||||||||
3 | 26132.000 | 26132.000 | 21.21 | 51656.841 | 21.21 | |||||||||||||||||||||||||||||||||||||||||||||||||||||||||||||||||||||||||||||||
3 | 26132.000 | 26132.000 | 421.16 | 421.16 | 421.16 | 421.16 | ||||||||||||||||||||||||||||||||||||||||||||||||||||||||||||||||||||||||||||||
4 | 26132.000 | 26132.000 | 421.16 | 52078.000 | 421.16 | |||||||||||||||||||||||||||||||||||||||||||||||||||||||||||||||||||||||||||||||
4 | 26132.000 | 26132.000 | 132.00 | 132.00 | 132.00 | 132.00 | ||||||||||||||||||||||||||||||||||||||||||||||||||||||||||||||||||||||||||||||
5 | 26000.000 | 26000.000 | 132.00 | 52078.000 | 132.00 | |||||||||||||||||||||||||||||||||||||||||||||||||||||||||||||||||||||||||||||||
5 | 26000.000 | 26000.000 | 436.16 | 436.16 | 436.16 | 436.16 | ||||||||||||||||||||||||||||||||||||||||||||||||||||||||||||||||||||||||||||||
1 | 26000.000 | 26000.000 | 436.16 | 51641.841 | 436.16 | |||||||||||||||||||||||||||||||||||||||||||||||||||||||||||||||||||||||||||||||
东海岛试验区国土 | 东海岛试验区国土 | 东海岛试验区国土 | 东海岛试验区国土 | 东海岛试验区国土 | ||||||||||||||||||||||||||||||||||||||||||||||||||||||||||||||||||||||||||||||||
东海岛试验区国土 | 湛江市东海国土测绘所绝资格:1:40.10)浙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监制 | 湛江市东海国土测绘所绝资格:1:40.10)浙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监制 | 湛江市东海国土测绘所绝资格:1:40.10)浙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监制 | 东海岛试验区国土 | 湛江市东海国土测绘所绝资格:1:40.10)浙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监制 | 湛江市东海国土测绘所绝资格:1:40.10)浙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监制 | 湛江市东海国土测绘所绝资格:1:40.10)浙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监制 | 绘图员:黎希娣1:2500绘图日期2003年1月22日修改日期2007年9月15日 |
S-57460.49平方米合86.1907亩
网
专用
土局
规划路
34.83
0
1
16.0
提划路
8
国中
1:6134.0%169.94
2.6(24.5v/2159.341
3.300.0/16.
7C
规划路
4、6043.6941
8
2r45.190
.5956.99/8309
6。60390/2338.216
2
7.6036.70/5
8.6079.90/230.866
909).00/30。236
10、40400/04.0/2
容例|货,1:1000
目录日期:2022年6月招标代理单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招标文件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
第二卷5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51第三章评标办法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投标文件的编制6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5第三卷64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3
2.2建设性质:改扩建2.1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发改产业[2020]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提水系统(增加供水量),源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尾水处理系统(环保高效),深远海鱼类和虾类育种核心区(育种核心区)、水电气热系统、实验大楼、办公大楼、整体园区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0㎡。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2.5.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和整体园区。2.5.1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开展深远海鱼(虾)类养殖技术体系构建,打造国内国际一流的深远海鱼(虾)类育种中心。2.5工程概况:2.4项目投资估算:约7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300万元。2.3建设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
机构名称: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前期服务机构注: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设计合同。(2)技术配合工作:施工招标的设计技术配合、施工建设期的设计配合、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工程保修期的技术配合等。高低压配电、抗震支架、燃气、展厅、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等专项设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需要中标人提供技术配合及支持等设计服务。(1)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等。测量范围面积约为0.15km²,地下管线探测范围面积约30000㎡,岩土工程勘探钻孔约30个)、工艺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和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安防系统设计、园区路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园区绿化景观设计。2.6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资质(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资质(乙级或以上)。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证书。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资格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4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4.3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b)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注释](a)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按顺序排版,所有资料须加盖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5.招标文件的获取注: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其附件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如无说明,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盖章。未在招标公告第4款“投标资格”单列的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7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4.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本章4.2第(2)项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如无说明,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3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5.2已办理投标登记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5.1.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出具本项材料。)5.1.2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5.1.1《投标登记申请表》(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与网上投标登记的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均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6.投标文件的递交(2)依法重新招标。(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5.5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按要求缴交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费用不安排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开标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开标时间与地点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0.1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且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投资目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工期和工作目标包括:工作目标和工期9.3未中标单位投标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9.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概算不突破财政批复总投资的限额目标。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如进行方案调整等)造成项目成本增加的,并突破财政概算的,由招标人负责,且因招标人造成的中标人工作增加的,双方协商补偿中标人相应设计费用。9.1本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25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
11.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其他事项10.5本项目的服务期,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止10.4设计工期:102个日历天。按发包人的进度要求提交各类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艺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文件等,具体设计时间不多于以下约定:方案设计和估算(含设计效果图,不少于15张或按甲方要求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工艺设计文件(自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提供);其他设计文件7天;后续跟踪服务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完成。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后,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均须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重大调整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10.3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10.2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11.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11.5有关投标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1.4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发包人要求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1.2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结果取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11.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1.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体路一号电话:0759-2086808联系人:关明
名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招标人联系方式(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电话(手机)号码:020-87651688-17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手机)号码:0759-2086808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体路一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机构电子邮箱:clengineering@chinapsp.cn传真号码:020-87651698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格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司)联合体,共同参加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一(附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022年月日网址:http://www.gzzb.gd.cn传真号码:020-28866141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附件二(如果是联合体则声明企业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牵头人签署、盖章。)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
特此声明。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的单位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七、我单位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年月日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体路一号 联系人:关明 电话:0759-208680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联系人:冯培杰 电话:020-87651698-173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经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勘察设计服务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资格。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补充说明如下: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踏勘,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踏勘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踏勘现场,须自行承担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等风险。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可将本项目建筑工程中非主体结构部分的勘察设计内容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并将分包单位资质证明和分包合同递交给发包人审核及备案。 分包金额要求:遵照相关规定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除非为招标文件列明的否决投标的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1.方式:网上答疑,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 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即2022年 月 日 17 时)。 3.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入“建设工程”专区→进入“招标答疑提问”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新建问题”→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统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即2022年 月 日)将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或招标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或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或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或招标答疑纪要)。若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或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或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书。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实力自行报价。勘察设计费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及履行合同的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25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00万元。 注: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报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超过上述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下浮率计算=100%*(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时投标报价(总价、勘察和设计)分别对应相应的最高限价。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由勘察费报价和设计费报价组成。本项目勘察和设计投标报价同时采用投标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方式。投标人需要对勘察费投标报价和设计费投标报价分别报一个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以万元计,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应的投标下浮率或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 (2)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形式。 (1)如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0-2886600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 (2)如采用信用证、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3)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缴纳。 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编制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招标项目编号: 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 | ||||||||||||||||
5.2(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以投标文件递交顺序为准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1)由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四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其有效期至竣工验收结算后28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10%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结果取费。收取比例按照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比例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100000 0.05% 100000以上 0.0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向招标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均不报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比例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比例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0.8% | |||||||||||||||||
500-1000 | 0.45% | |||||||||||||||||
1000-5000 | 0.25% | |||||||||||||||||
5000-10000 | 0.1% | |||||||||||||||||
10000-100000 | 0.05% | |||||||||||||||||
100000以上 | 0.01%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须缴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凭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费通知书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注意与招标代理服务费区分) |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和设计公开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
1.3招标范围、勘察及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及设计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5)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2)财务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对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成果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投标人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须就此向招标人赔偿损失。保密时间长期有效,不以投标结束为限,不受履行、到期、终止、解除的影响。招标人对于知悉投标人的有关合同不宜公开的事宜同样负有保密义务。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1.11.3若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分包给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的其他人,或者擅自将项目主体、关键性设计工作分包,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要求中标人承担招标人重新招标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与损失。1.11.2中标人需要将项目向他人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分包的项目内容。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全部中标项目,且接受分包的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与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分包
(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及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发包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4)计算机文件(技术文件)(3)文本文件(技术文件)(2)保密信封(编制内容详见第六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1)开标信封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且包括项目履行中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书。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计算机文件(商务文件)(5)文本文件(商务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6备选投标方案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1.2资格评审标准。3.5资格审查资料(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4.投标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编制。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7.合同授予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投标总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工期 | 设计工期 | 质量标准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设计团队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对应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详见附表一 | |||
2.1.3(1) | 技术方案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暗标形式 | 投标人未在技术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 | ||
2.1.3(1) | 技术方案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 | 著作权 | 无明显抄袭、无与已经公开方案雷同、一稿多投、一稿多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及专利的作品。 | ||
2.1.3(2) | 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规定 | ||
2.1.3(2) | 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 | 勘察设计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2) | 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2) | 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2) | 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60分 技术方案部分:30分 投标报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确认方法 |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后的不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投标总价。根据投标人在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书中所报的经算术校核后的总报价作为有效投标报价。 2.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经算术校核后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N 家后的算术平均值,其中 N 值为: 1)、当有效投标报价<5 家时,N 为 0; 2)、当有效投标报价≥5 家时,N 为 1。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60分) | 单位业绩 (6分) | 1.每提供一项勘察类业绩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每提供一项设计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实(试)验室类业绩得3分;每提供一项设计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实(试)验室类业绩得2分;每提供一项设计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实(试)验室类业绩得1分;设计合同额5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5分。 注:以上有效业绩为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后的项目;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清晰可见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否则无效。 所附的合同文本如体现不出项目投资金额或设计费金额、合同总额等本文件对业绩的相关要求内容,须附该项目的发包人盖章的说明材料或体现项目投资金额的经相关行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建议书批复、备案证、核准表等) 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类似项目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中承接相应任务方的相应专业业绩计算得分。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60分) | 单位获奖情况 (5分) | 1.自2017年以来获得部级(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类或设计类奖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 2.自2017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类或设计类奖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 3.自2017年以来获得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类或设计类奖的,每提供一个得0.2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以上三项不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如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标注的时间为准,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获奖情况得分以联合体协议中承接相应任务方的获奖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60分) | 体系认证 (5分) |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双方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双方提供三项得5分,提供两项得3分,提供一项得1分。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双方提供三项得5分,提供两项得3分,提供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双方同时提供该项体系认证证书才算提供一项。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截图信息应完整、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60分) | 团队业绩(4分)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实(试)验室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项目设计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得3分;项目设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得2分;项目设计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得1分;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1.以上有效业绩为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后的项目。 2.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清晰可见的合同复印件以及证明其项目负责人身份的材料,否则无效。 所附的合同文本如体现不出项目投资金额或设计费金额、合同总额等本文件对业绩的相关要求内容,须附该项目的发包人盖章的说明材料或体现项目投资金额的经相关行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建议书批复、备案证、核准表等)。 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60分) | 项目团队综合实力 (40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正(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勘察负责人具备正(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勘察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勘察测量技术负责人为注册测绘师的得2分。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具备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2分。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2分。具备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得2分。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造价专业负责人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注:(1)上述职务的职称评分仅以最高职称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职业证书复印件,否则相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2)上述各负责人不得兼任。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各负责人的相关专业执业(或注册)证书、2022年2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各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证明材料,否则相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规划方案(8分) | 工艺布局 | 需做相关工艺布置总图。布局合理科学,符合生产工艺流线得满分,其次以0.5分递减,最低得0分。 | 0-2分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规划方案(8分) | 功能布局 | 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满足控规及消防、市政外线的要求得满分。其次以0.5分递减,最低得0分。 | 0-2分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规划方案(8分) | 交通流线、停车位 | 出入口设置合理,园区道路、停车位设置合理且满足招标文件得满分。其次以0.5分递减,最低得0分。 | 0-2分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规划方案(8分) | 景观设计 | 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协调、具有地方特色,符合整体建筑风格,注重实用性,考虑经济性得满分。其次以0.5分递减,最低得0分。 | 0-2分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工艺方案(10分) | 工艺设计说明(3分) 有详细的工艺设计说明,得3分。 有较详细的工艺设计说明,得2分。 有一般的工艺设计说明,得1分。 没有工艺设计说明,得0分。 (详细的工艺设计说明,包括任务、协作关系、工艺流程、关键技术、设备配置、工艺对土建及公用专业的要求等) 新增工艺设备配置表(3分) 有详细的新增工艺设备明细表,得3分。 有较详细的新增工艺设备明细表,得2分。 有一般的新增工艺设备明细表,得1分。 没有工艺设计说明,得0分。 (新增设备信息较为详细、完整,包括设备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设备购置费等信息) 工艺设计图纸(3分) 有详细的工艺平面布置图,得3分。 有较详细的工艺平面布置图,得2分。 有一般的工艺平面布置图,得1分。 没有工艺平面布置图,得0分。 (详细的工艺平面布置图含主要功能区划、设备布置) 其他(1分) 详细考虑到总图工艺方案统筹的(污水处理、工艺配电、信息化等),得1分。 较详细考虑方案统筹的(污水处理、工艺配电、信息化等),得0.5分。 考虑得一般或未考虑,得0分。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建筑方案(8分) | 功能(2分) (1)实验室设计理念具有前瞻性,功能上具有可扩展性。具有功能分区图纸,且符合相关规范及使用要求; (2)具有物流和人流交通分析组织图纸; (3)具有各层平面图纸及工艺平面布置(含实验室设备的布置)图; (4)实验厂房设计考虑专业性及通用性,同时考虑安全、环保、实用等因素。 以上不满足一项减0.5分,三项或以上不满足计0分。 造型(2分)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体现科研实验建筑特色。 (1)建筑造型符合项目建设类型的特点; (2)建筑形式符合功能要求; (3)建筑考虑与周边环境的整体协调问题; (4)建筑外型及材料考虑经济性; 以上每有一项不满足减0.5分,三项或以上不满足计0分。。 各项建筑单体图纸完善且配有详细的设计说明且包含实验室部分的详细说明(2分) 优(2分)良(1分)中(0.5分)差(0分) 4.经济指标(1分) 各类房间数量、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适应将来发展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5.设计整体方案工程造价合理(1分) 设计整体方案工程造价与设计方案相符合且合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分) | 有详细的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得1分。 有较详细的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得0.5分。 有一般的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得0.25分。 没有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得0分。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1分) | 有详细的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得1分。 有较详细的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得0.5分。 有一般的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得0.25分。 没有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得0分。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分) | 有详细的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得1分。 有较详细的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得0.5分。 有一般的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得0.25分。 没有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得0分。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1分) | 有详细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得1分。 有较详细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得0.5分。 有一般的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得0.25分。 没有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得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 投标报价 (10分) | 有效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满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减0.3分,每比评标基准价低一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减至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中所有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不通过”,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通过”或“不通过”。对于序号6,非“联合体”投标的,该评审项用“通过”表示。备注:附表一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评分标准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对联合体各方同样起约束效力。
序号 | 审查项目 |
1 |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3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提供上述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2022年2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
5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6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7 |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设计团队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1.评标方法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通过”,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2)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1)技术方案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3.评标程序(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
3.3.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技术方案部分响应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设计评审组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3.3.2初步评审3.3.1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前不得启封。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后,立即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启封并编号,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编号应当一致。编号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编号工作完成后,技术文件正本封存,技术文件的副本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技术文件得分后,启封保密信封核对投标人身份。3.3技术文件评审(暗标评审)3.2评标委员会成员领取招标文件,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由招标人代表负责澄清。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技术方案部分响应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2)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依次进行评审,只有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初步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只有完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去详细评审环节。3.4.1初步评审3.4商务文件评审(明标评审)(3)揭晓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当众公开宣读技术文件正本的编号,核对技术文件正本与副本是否一致,启封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名称,记录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得分。(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方案评分标准独立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得分(技术方案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1)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得分。
3.5.2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3.5.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5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算术校核后,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出每个通过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报价部分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2)商务文件部分评审,由所有评委共同评定商务标分值。(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3.4.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确定所有投标单位的排名。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编写评标报告3.8若投标文件互相雷同,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7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3.6技术方案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得分相加即为综合得分(所有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投标单位得分的高低确定名次。3.5.3投标下浮率计算=100%*(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总价、勘察和设计)对应相应的最高限价。投标下浮率与按规定公式计算后的下浮率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以上述公式修正相应的投标下浮率。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5.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5.3投标人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5.2投标方案经评标委员会鉴定属明显抄袭。5.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开标信封和保密信封、文本文件(商务文件)、计算机文件(商务文件)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技术文件)、计算机文件(技术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5.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1.2建设性质:改扩建1.1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1.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二卷
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提水系统(增加供水量),源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尾水处理系统(环保高效),深远海鱼类和虾类育种核心区(育种核心区)、水电气热系统、实验大楼、办公大楼、整体园区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0㎡。1.4.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和整体园区。1.4.1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开展深远海鱼(虾)类养殖技术体系构建,打造国内国际一流的深远海鱼(虾)类育种中心。1.4工程概况:1.3建设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
设计工期:102个日历天。按发包人的进度要求提交各类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含工艺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文件等,具体设计时间不多于以下约定:方案设计和估算(含设计效果图,不少于15张或按甲方要求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含工艺设计文件,自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提供),其他设计文件7天,后续跟踪服务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完成。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后,审批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的资料或图纸,均须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重大调整提交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1.6勘察设计服务工期与期限:(2)技术配合工作:施工招标的设计技术配合、施工建设期的设计配合、工程结算配合服务、工程保修期的技术配合等。高低压配电、抗震支架、燃气、展厅、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等专项设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需要中标人提供技术配合及支持等设计服务。(1)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等;测量范围面积约0.15km²,地下管线探测范围面积约30000㎡,岩土工程勘探钻孔约30个)、工艺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和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安防系统设计、园区路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园区绿化景观设计。1.5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湛江湾实验室依托广东海洋大学作为海洋生物研究的共建单位,为加快推进湛江湾实验室的建设进程,本着共建、共享的原则,拟利用共建单位广东海洋大学东海岛海洋生物研究基地进行改扩建,完善设施条件,建成现代化的深远海鱼类育种中心。(一)项目概要二、设计任务书1.7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为止。
园区以规划道路为界分为西区和东区。西区现有高技术研究楼、宿舍楼、研究楼、专家楼及工作室各1栋,4栋室内车间,2栋室外车间以及养殖池塘区域。东区现有一栋育苗车间、2个水池作为尾水处理区,3个水池作为原水处理区以及1栋办公楼和1栋取水泵房。(1)园区现状1.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800万元;其中工程设备费用约6300万元。1.3主要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深远海育种核心区、生活办公设施和整体园区。总建筑面积约20000㎡。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1.2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1.1项目名称: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项目
总图布置应满足:规划指标、限界控制;工艺流程顺畅、紧密衔接,交通网络通达,运输便捷。满足国家防火、安全布置等技术法规要求。1、总平面布置(二)设计技术要求拟改造亲鱼培育系统、试验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楼、活动设施、园林绿化及整体园区的升级、提水系统、源水处理系统、尾水处理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供热系统。拟新建遗传育种实验系统、室外扩繁系统、陆海接力大规格苗种培育车间、亲虾车间及海洋生物饵料车间。(2)改扩建内容
用于深远海养殖对象高体鰤、豹纹鳃棘鲈等品种的人工繁育,主要开展人工催产、受精卵孵化、早期苗种培育、构建家系等相关实验工作,建立人工繁育技术体系,车间要达到高体鰤和豹纹鳃棘鲈等品种人工催产、受精卵孵化、早期苗种培育、构建家系、环境适应性等实验的环境条件、水量供应和防疫隔离要求。(1)家系车间2、工艺设计要求绿化布置应满足:对污染的有效控制;场地防火、安全等要求;美化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地方海绵城市的要求。道路交通应满足:规划部门对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等的要求;人车分流;工艺流程顺畅、交通运输便捷。竖向布置应满足:防洪、防壅浪,确保场地安全;土方造价经济节约;满足场地重力自流排雨水。
用于对虾选育亲本的保种、培育和繁殖,开展斑节对虾等品种的育种工作,通过选择育种等手段,培育适合我国国情的优质对虾新品种,车间要达到亲虾培育所需的环境条件、水量供应和防疫隔离要求。(4)亲虾车间用于深远海养殖所需高体鰤、豹纹鳃棘鲈等品种的大规格苗种培育,主要开展大规格苗种培育技术的研究和相关实验工作,建立陆海接力大规格苗种培育技术和供应体系,车间要达到大规格苗种培育的环境条件、水量供应和防疫隔离要求。(3)陆海接力大规模苗种种培育车间用于深远海养殖对象高体鰤、豹纹鳃棘鲈等品种的亲本保存和培育,主要开展亲鱼保种、促熟培育等研究工作,建立亲本培育技术体系,车间要达到高体鰤豹纹鳃棘鲈等亲本培育的环境条件、水量供应和防疫隔离要求。(2)室内保种车间
用于育种中心海洋生物养殖过程中向养殖池外排出的氮、磷等污染物浓度高于排放标准的尾水的处理,通过一系列的净化措施,使得养殖尾水在排放前氮、磷、COD等污染物浓度降低达到排放要求。(7)尾水处理系统用于育种中心海洋生物养殖、种苗培育等所需水源的净化处理和供应,抽取水源水通过一系列物理、化学等方法的净化处理和输送,达到饵料生物培养、研究对象亲本和种苗培育等对水质的要求和需求水量。(6)源水处理系统饵料生物是水产种苗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包括植物性饵料和动物性饵料,海洋生物饵料车间用于海水鱼类和虾类种苗生物饵料单胞藻类、轮虫、丰年虫、桡足类等饵料生物的保藏、分离和培养,满足育种中心主要研究对象苗种培育所需生物饵料的供应。(5)海洋生物饵料车间
(2)陆海接力大规格苗种培育车间:新建大规格苗种循环水车间2间,面积约2300㎡。(1)遗传育种实验系统:新建家系车间2间,面积约2300㎡;室内保种车间2间,面积约2300㎡。3.1深远海育种核心区工艺设计合理满足实验、养殖需求,并在建筑方案中表达相关设备及空间需求。3、建筑单体设计工艺设计需根据车间试验的特点、性质和功能,与业主沟通确定试验的工艺过程和工艺流程及主要试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规格及数量,确定车间的面积、设备的平面布置和剖面高度,明确动力、蒸气、空气、电力等需要量和采取的供应方法,拟定安全技术与劳动保护措施,提出对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弱电等专业设计的技术要求。
按工艺需求设计源水处理系统及尾水处理系统,改造升级供电系统、供气系统和供热系统。作为提水系统的抽水房容纳相应的抽水机组及相应的配电设施。3.2基础设施(5)对现有室内车间和室外车间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室内车间更换房顶,修复地板砖、优化地面排水、改建进水管。(4)海洋生物饵料:新建室内海洋生物饵料培育车间,包括藻类培育车间、轮虫培育车间、丰年虫孵化车间等,总面积约1300㎡。(3)亲虾车间:新建亲虾车间约750㎡。
专家研究楼及展示厅东侧范围进行景观设计,作为园区对外的重要形象展示窗口,以简洁、大气的景观风格突出入口空间景观效果。微地形结合修剪整齐的绿篱作为基础,局部种植乔灌草结合的层次种植。围墙、大门、石牌等标识系统改造升级,增设保安亭。在学生宿舍楼与高新技术楼之间增建篮球场1个、羽毛球场1个及其他活动设施一套;实验办公楼增设兵兵球室1间。实验办公楼和专家楼前草坪增建小车停车位15个,大巴停车位3个,结合绿化,实现景观化、有序化和实用化。学生宿舍楼内改建饭堂,增加饭堂用设施,满足100-150人就餐;更换床及配备空调、风扇、水电等;增建供水设备,满足2楼、3楼、4楼学生洗浴问题。实验办公楼内增设主任室和及相应办公设施;监控室调整至办公楼,并收复和扩建监控系统;增设乒乓球室;升级实验室水电气系统;专家楼一楼饭堂进行装修和升级餐具,现有饭厅隔分为雅间1间,饭厅1间;其他间房间进行装修和更换设施,3.3生活办公区
(2)养殖源水为海水,经厂区新建源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使用。(1)本项目生活给水由市政管网直供。5、给水、排水部分本项目新建建筑上部结构均为门式刚架结构,室外养殖池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改建建筑,结构依据现在功能要求荷载复核原设计是否满足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应进行检测鉴定及加固。4、结构设计要求设计应综合考虑各项参数,做到项目经济、实用、美观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
(1)暖通专业设计方案应满足工艺生产、试验以及人员工作对环境的需求。动力专业设计方案应能满足工艺专业提出的供气要求,在满足试验需求的基础上尽量节约电能。满足环保与节能要求。6、暖通、动力部分(6)各单体按要求配置手提式灭火器。(5)厂房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内排水系统,厂区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4)养殖尾水经厂区新建尾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3)生活污水重力流排出,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2)复核现有园区内供电现状是否满足本次新建建筑物及改造建筑物的用电需求,结合现有主、备用电源的容量与工艺用电需求提供园区整体供电方案。(1)电气设计方案应满足工艺生产、试验以及人员工作对环境的需求。7、电气部分新建单体动力设计应能满足工艺专业提出的要求(例如压缩空气等气体);应能满足现行防火规范、抗震设计规范。(3)新建建筑物单体:新建单体暖通设计应能满足工艺专业提出的要求(温湿度、通风);应能满足现行防火规范、抗震设计规范。(2)改造建筑物单体:复核改造内容是否可以满足室内温、湿度计及通风要求,是否可以满足现行防火规范、抗震设计规范。应结合现状,落实改造区域内的利旧部分与新增部分的内容,避免造成投资的浪费。
(三)质量要求、设计进度等内容详见双方签署的《勘察设计合同》。系统设计遵循保密性,适用性、开放性、可靠性的原则进行设计。包含:语音电话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消防系统、网络电视系统、明厨亮灶系统、机房工程等。系统设计考虑建设绿色建筑建设目标,增强建筑物的科技功能和提升智能化的技术功效,项目设计立足高起点,采用适用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进行系统的优化集成设计。本次智能化系统设计系统为通用智能化系统的基础配置,重点在于各个智能化系统核心设备的运行环境-机房工程以及各个智能化系统的路由设计,为未来需求明确进而进行系统完善时提供便利条件。8、智能化部分(3)选用高效节能型灯具和光源,照明灯具分区、分段控制开关,以方便操作和有利节能。选用达到节能评价值的干式变压器。在变电所内设置无功补偿,提高系统功率因数。
3.1附件:本项目的宗地图(五)设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的现状地形图、红线图、规划条件、项目宗地图、已建建筑的全套竣工图(CAD图纸)及地勘文件。具体提供资料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四)提供资料设计进度详见双方签署的《勘察设计合同》。设计文件的深度和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勘察及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的要求。
1)场地区域位置图1.1总平面设计图纸1、规划设计图纸(六)图纸文件深度及成果要求3.3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技术要求、法律法规。3.2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1)人行、车行系统,停车场地及停车位;1.3总平面交通分析图1.2工艺规划总图及相关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分析图纸2)标明各单体建筑物名称、编号、层数、出入口位置、标注建筑物距离,及各单体建筑物相对标高等建筑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范围、退界周边道路及建筑等环境状况场地现状地形图
说明景观性质、视线、形态或色彩设计理念及与周边关系;1.5环境景观分析图按规定绘制符合当地规定的日照分析图并明确分析日照结果,以确保日照条件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法规分析日照并确保满足要求。1.4日照分析图3)道路宽度。2)各主要人流出入口、货物运输(清洁、污染物运输)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自行车库出入口位置等;
3)在实验室平面图中应结合工艺方案布置相关设备、基础,满足实验需求;2)注明房间名称、使用面积、各楼层地面标高;1)平面的总面宽、进深、开间、进深柱网、承重墙位置;2.1建筑各层平面图2、建筑设计图纸6.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其它分析图纸
1)剖示有代表性部位及空间关系复杂部位;2.3建筑主要剖面图2)标明各主要部位材料、建筑最高点和建筑的总高度。1)代表性立面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建筑立面图;2.2建筑主要立面图4)布置停车库停车位、行车线路;
3)重要建筑提供反映设计意图的人视图、夜景效果图、室内效果图。2)如实反映园区整体环境、形态及空间关系的建筑鸟瞰效果图;1)每个建筑组团均需根据方案设计特点提供如实反映组团建筑形态及空间关系的建筑效果图;2.4建筑效果图3)实验室剖面中应结合工艺方案表达相关设备、基础高度及实验空间需求;2)标注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建筑顶标高。
5)重要实验室的工艺布置图4)建筑功能分析图;3)组团绿化景观分析图;2)单体建筑内部流线分析图;1)防火分区示意图;2.5其它分析图
(七)驻场服务要求3.2提交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3。3.1图纸部分:深度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相关图纸。3、设计成果7)特殊结构形式建筑的主要受力体系布置图纸。6)主要建筑造型分析及立面材料说明图
比例尺1:500,测量范围面积约0.15km²。1:500,陆域,中等类测量工作量为0.15km²。四等水准,中等类测量工程量为10Km。GPS测量E级,中等类,不造标的测量工作量为4点。1.1工程测量1.勘察人需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等:(一)勘察要求三、勘察任务书施工阶段专业负责人需驻场协调施工现场设计相关及变更工作,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据实驻场工作。施工阶段要求配备至少1名专业设计师(专业类别按业主要求执行)驻场,以解决现场设计相关问题;
(二)勘察成果要求1.4具体勘察工作量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以满足项目设计及勘察审查要求为准则。约钻孔30个,东区10个,西区25个,平均孔深25m,共计进尺750m。取土样150件,取水样4件。标准贯入试验:150次。1.3岩土工程勘探探测范围面积约30000㎡,根据设计需求,在新建区和改扩建区进行管线探测。1.2地下管线探测
图1湛江湾实验室东海岛深远海鱼(虾)类育种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区位图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区域位置图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天片区。(三)基地选址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包括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等。测量范围面积约0.15km²,地下管线探测范围面积约30000㎡,岩土工程勘探钻孔约30个)。成果文件的存档需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电子材料(上述书面材料须制作成汇编本并配套相应的电子光盘)。成果文件须达到设计所需的深度,满足设计的相关要求;中标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数量须满足相关评审、报批报建以及招标人的有关要求,并对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及承担相关的制作费用。
项目位于湛江市东海岛龙海天旅游区北侧,
距龙工湾实验室基地直线距离约15km。
麦基财工箱
本日道
西海村区
区
东2
琼州海峡
室外亲鱼培育池塘 | ||||
海洋生物亲本资源海洋(观赏 | ||||
保育研究室种质库 | ||||
亲虾室育池 | ||||
水处理系统区
第三卷图4建设前基地西区平面卫星图图3建设前基地东区平面卫星图图2建设前基地总平面卫星图
济声北路
6.1.3文本文件(技术文件)6.1.2保密信封6.1.1开标信封6.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开标信封和保密信封、文本文件(商务文件)、计算机文件(商务文件)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技术文件)、计算机文件(技术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6.2保密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除有特别说明的,否则“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了联合体协议书与其附件外,其他文件可由牵头人签署、盖章。6.1.6计算机文件(商务文件)6.1.5文本文件(商务文件)6.1.4计算机文件(技术文件)
6.4.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保密信封”字样。6.4.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内容应与文本文件(技术文件)中的某图一致,注明表现图对应技术文件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6.4保密信封6.3.2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开标信封”字样。6.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函、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及被委托人在投标人单位2022年2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须有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打印件。6.3开标信封
6.5.3.2规划方案(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6.5.3.1封面,见投标文件格式;6.5.3技术文件内容:6.5.2技术文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5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技术文件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6.5.1技术文件以A3规格编排装订成册。6.5文本文件(技术文件)
6.5.3.8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6.5.3.7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6.5.3.6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6.5.3.5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6.5.3.4建筑方案(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6.5.3.3工艺方案(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
6.6.1.2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6.6.1.1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6.6.1技术文件计算机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大小不宜超过500MB:6.6计算机文件(技术文件)6.5.3.10文本文件(技术文件)与计算机文件(技术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6.5.3.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7.1商务文件以A4规格编排装订成册,除有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联合体协议书与其附件,须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6.7文本文件(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6.6.2技术文件计算机文件应刻录一套光盘及一套U盘,随纸质文本文件(技术文件)一起提交。6.6.1.5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如果有)。6.6.1.4一套多媒体、动画(如果有),采用较为普及的软件制作,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6.6.1.3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6.7.3.4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书。见投标文件格式。6.7.3.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7.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7.3.1封面及目录,封面见投标文件的格式,目录格式自拟6.7.3商务文件内容:6.7.2商务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4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商务文件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
6.7.3.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6.7.3.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6.7.3.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投标文件格式。6.7.3.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6.7.3.6《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6.7.3.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2022年2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6.7.3.16单位业绩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7.3.15主要人员简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7.3.14拟委任的团队人员汇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7.3.13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7.3.12商务文件索引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7.3.11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见投标文件格式。
6.8.1商务文件计算机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8计算机文件(商务文件)6.7.4文本文件(商务文件)与计算机文件(商务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6.7.3.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7.3.18团队业绩。见投标文件格式。6.7.3.17单位获奖情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6.11深度要求:本次项目的所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部门关于设计方面的最新有效文件规定。6.10.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提交。6.10设计模型6.9.1本项目无需制作展示图纸。6.9展示图纸6.8.1.1将文本文件(商务文件)6.7.3.1至6.7.3.19的内容按顺序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刻录入一套光盘及一套U盘,随纸质文本文件(商务文件)一起提交。
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盖章):(正本/副本)商务文件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格式一投标函(正本/副本)技术文件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章(此段文字不出现在封面)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4.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2.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1.我方已仔细阅读理解了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函,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项目负责人是。我方愿意以含税人民币万元(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勘察费(含税)为人民币万元,设计费(含税)为万元。勘察工期: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个日历天,质量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按照合同完成所有规定的勘察设计服务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金。(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如有)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6.如我方中标:
传真: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填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章)8.(其他补充说明)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牵头人签署、盖章即可。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证明书由牵头人出具,牵头人签署、盖章即可。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格式五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书采用转账汇款的需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说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有银行盖章)。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格式四投标保证金注:联合体投标的,本证明书由牵头人出具,牵头人签署、盖章即可。
序号 | 计费项目 | 投标下浮率(%)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万元)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 | 小写: | ||
(2) | 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 | 小写: |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3)=(1)+(2) | 小写: 大写: |
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的结算原则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的约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下浮率不得为零或负数,如投标下浮率与按规定公式计算后的下浮率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以上述公式修正相应的投标下浮率。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作否决其投标。上表序号(1)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序号(2)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序号(3)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价限价250万元,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本表的要求进行报价,工程设计费部分和工程勘察费须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工程勘察费投标下浮率=100%*(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00%*(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各分项投标报价均应不高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注:1、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勘察费用清单日期:投标人:(盖章)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序号 | 报价项目 | 报价(万元) | 下浮率 | 备注 |
1 | 岩土工程勘探费 | / | 本小项的投标下浮率等于勘察费总报价的下浮率。 | |
2 | 工程测量费 | / | 本小项的投标下浮率等于勘察费总报价的下浮率。 | |
3 |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 | / | 本小项的投标下浮率等于勘察费总报价的下浮率。 | |
勘察费小计 | 勘察费总报价=岩土工程勘探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勘察费投标下浮率=100%*(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总投标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保留两位小数。 |
2)设计费用清单日期:投标人:(盖章)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3、经算术复核的分项报价之和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2、工程勘察费的具体结算原则详见合同条款的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的费率不作调整。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3、经算术复核的各分项报价之和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2、工程设计费的具体结算原则详见合同条款的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的费率不作调整。注:1、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占比 | 报价(万元) | 下浮率% | 备注 |
1 | 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 | 100% | 设计费的投标下浮率=100%*(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保留两位小数。 结算时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与经甲方确认的开展工艺设计的工艺设备的中标价之和作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附表一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8×(1-中标下浮率),如结算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200万元予以结算支付,如结算价不超招标控制价,按实予以结算支付。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4.投标资格的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一)基本情况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都要提供,由牵头人签署、盖章)格式六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资料(以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为准)日期: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人员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4.投标资格的要求以及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拟委任的团队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职称专业 | 执业证书或注册证书 | 证明材料页码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职称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证明材料页码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负责人 | ||||||||
测量技术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设计工作(或勘察)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四)投标人声明(如果是联合体则声明企业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牵头人签署、盖章。)投标人须根据招标公告4.投标资格的要求以及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填写至少包含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的单位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七、我单位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格式为(牵)XXX公司(成)XXXX公司)联合体,共同参加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鱼类选育种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六)联合体协议书(附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年月日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八)单位业绩一览表注: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审因素后附响应内容(七)商务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应页码范围 |
1 | 单位业绩 | |
2 | 单位获奖情况 | |
3 | 体系认证 | |
4 | 团队业绩 | |
5 | 项目团队综合实力 | |
6 | 工程勘察设计报价书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勘察/设计) | 合同金额(万元) | 发包人及联系方式 | 签订日期 | 对应页码 |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十)团队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九)单位获奖情况
序号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名称 | 部级(国家级)/省级(含直辖市)/市级级别 | 奖项类型(勘察/设计) | 获奖的项目名称(如有) | 获奖单位 | 奖状日期 | 对应页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发包人及联系方式 | 签订日期 | 对应页码 |
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编制”中要求编制。格式七技术文件(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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