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新天钢中兴盛达有限公司钢丝热镀锌及热镀锌铝合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新天钢中兴盛达有限公司钢丝热镀锌及热镀锌铝合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1
传真:686086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钢丝热镀锌及热镀锌铝合金生产线项目 | 天津市新天钢中兴盛达有限公司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一号路1号 |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选址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一号路1号,总建筑面积276347.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新增镀锌生产线、镀锌铝合金生产线1条,增加铅浴、镀锌和镀锌铝合金处理工艺。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镀锌钢丝16000吨、镀锌铝合金钢丝8000吨。 | 1.运营期铅浴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储罐大小呼吸、碱洗废气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热镀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抹拭后水冷、合金抹拭后水冷用水应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酸洗后水洗、碱洗后水洗、酸雾吸收塔、水喷淋塔、酸洗水帘等工序产生废水应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子牙经开区高新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油、沾染废物、废污泥(酸泥、碱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盐酸、含铅废物(含铅除尘灰、废覆盖剂、铅渣及沉淀渣、含铅废水)、废布袋(含锌、铅)、含锌除尘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钢丝、锌渣及沉淀渣、合金渣及沉淀渣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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