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电子围栏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1.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3212
预算金额181.8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755731510
中标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18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电子围栏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212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电子围栏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成交金额:181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詹会娟(组长)、李文静、沙启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明日世纪花园,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875573151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 88 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1813376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明日世纪花园
联系方式:刘工 18755731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755731510
十、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212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电子围栏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成交金额:181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电子围栏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宿州市13处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的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服务要求:实现 7*24 小时全方位不间断视频监控,对可能干扰监测断面水质及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的工程机械作业、监测设施位移、水面漂浮异物、污染水体汇入、非运维人员入侵、轮船通航等异常情况进行智能捕捉报警,自动记录保存相关视频证据。通过视频人工智能分析结果配合人工稽核,提升自动监管智能化水平,有效防止人为干扰水质或恶意破坏监测设施等行为的发生,保障国控断面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詹会娟(组长)、李文静、沙启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明日世纪花园,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875573151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 88 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1813376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明日世纪花园
联系方式:刘工 18755731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755731510
十、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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