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城南新村、城南绿苑、段家坝小园小区
燃气改造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的 城南新村、城南绿苑、段家坝小园小区工程 已经由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 城南新村、城南绿苑、段家坝小园小区燃气改造道路修复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学田中南苑、学田北苑。
2、工程规模:道路修复面积为3611.24平方米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5月~2018年8月,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发包人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本次招标共壹个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所有内容。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不得为本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余要求详见《第二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6日(工作日)9:00-11:30和14:00-17:00时(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为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部。
2、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3、只有按上述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八、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的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标的开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 |
2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企业资质证书 |
3 |
企业信誉要求 |
企业没有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②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
5 |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
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
企业《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① 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 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连续6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 |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格式附后) |
8 |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满5年;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投标申请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备注 |
1、上述1~8项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上述1~8项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
(三)商务标评标
1、有效报价的确定:
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88426.04元),且任一清单项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四)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差额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招标单位: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百花路11号
联系人:邵工 传真: 电话:0513-85509648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陈娟 传真:0513-85518108 电话:13962943497
邮 编:226000 E-mail:sitc.js@vip.163.com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或招标代理单位 (公章)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