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泰安市检察文化工作拍摄项目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ps37090000008600120240001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538-82741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泰安市检察文化工作拍摄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9000000860012024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9000000860012024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44.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泰安市检察文化工作拍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评审采购文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8-06 00:00:00至2024-08-08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8层803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0538-8274170
项目名称:泰安市检察文化工作拍摄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9000000860012024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9000000860012024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44.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泰安市检察文化工作拍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评审采购文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8-06 00:00:00至2024-08-08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8层803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0538-827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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