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餐厨垃圾车及收集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398.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c[2019]0008/dyzb(w)-公-2019006
预算金额398.00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51-8232215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餐厨垃圾车及收集桶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NJC[2019]0008/DYZB(W)-公-2019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JC[2019]0008/DYZB(W)-公-2019006

项目名称: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餐厨垃圾车及收集桶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嫩江县嫩兴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456-761173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NJC[2019]0008/DYZB(W)-公-20190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2月03日

成交日期:2019年02月27日

总成交金额:381.6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中标人名称:黑龙江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创新一路699号)A506-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3,816,800.00)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保证在2019年3月25日前交货,货物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伟光、王莹、问长林、杨新禹、胡景芝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餐厨垃圾车及收集桶

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更正)

一、项目名称: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餐厨垃圾车及收集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JC[2019]0008/DYZB(W)-公-2019006

三、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四、公告日期: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4日

五、定标日期:2019年2月27日

六、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赵伟光、王莹、问长林、杨新禹、胡景芝

八、中标人名称、地址、中标金额、供货期:

中标人名称:黑龙江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创新一路699号)A506-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3,816,800.00)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保证在2019年3月25日前交货,货物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标的的基本概况

餐厨垃圾车等

餐厨垃圾车

ZLJ5100TCADFE5

6辆

549,900.00

发动机额定功率(kw):≥118,总质量(kg):10000,整备质量(kg):6215,额定质量(kg):3590等

餐厨垃圾车加装配置

JDX-1588-24

8套

车载LED箭头灯,吸顶警示灯(圆形)等

餐厨收集桶

120L

1300个

398.00

轮轴采用低碳钢经磷化处理增加光洁度,坚固耐用;经过电镀锌12μ厚度的处理工艺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嫩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嫩江县嫩兴路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6-761173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2019年3月27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名称:黑龙江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创新一路699号)A506-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3,816,800.00)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保证在2019年3月25日前交货,货物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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