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Q-2024-803
项目名称: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6,972.3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50日
采购包2:5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七)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周家庄村南文苑南路东
联系方式:029-8905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旺生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富裕一路以北紫薇西棠3幢1单元10202室
联系方式:029-84198629 15389248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王工
电话:029-84198629 15389248069
陕西旺生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