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玉监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翠丽0717-64812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37号文批准建设,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拟对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工程。新建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6979.07 M2,床位数600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569.85M2,地下建筑面积20409.22M2,地下3层,地上19层。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地下2层,地上3层通过连廊与原有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相连。并对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内机电站房进行改造,作为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服务的配套设备机房。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用电负荷根据医院需要申请总负荷容量5700KVA,其中主供容量5700KVA,备用容量5700KVA。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共安装2台SCB13-1600/10变压器(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配电室T7#/T8#变)和2台SCB13-1250/10变压器(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配电室T5#/T6#变)。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半头冲地块(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土地红线内)。
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肆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上述所有人员近半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内,投标人独立
(非联合体)承担过( 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配电) 工程施工业绩;(未完成 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须上传施工合 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 完成项目以通过竣工验 收日期为准,须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或竣工验收备案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但应 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 月8日至2023年3月18日下午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3月8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联 系 人:孙玉监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 系 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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