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代理机构检查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浙江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东山街道安阳南路669号(4楼西首) |
四、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浙江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查,你公司在代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如下问题:
1.瑞安市飞云江三桥南岸连接线飞云至仙降段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DCG202108016)、瑞安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防疫条件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QDCG202111001)、2022-2023年度瑞安市地价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DCG202111017)未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合同公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2.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智能公交电子站牌项目(第三期)(项目编号:QDCG202108014)未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合同公告,未落实预付款政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第一点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
2.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责令你公司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瑞安市财政局
2.联系人:蔡先生
3.联系电话:0577-6582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