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HDZC2022-A017
委托代理编号:LYZC-HY-2022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防设备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一)、更正内容:综合评分表—产品性能及品质保障 “1、投标人所投 400 万双光双摄人车抓拍摄像机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人脸图片≥120张,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目标捕获率不低于 99%的计 4 分。(以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的 400 万单摄人车抓拍摄像机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人脸图片≥40 张,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目标捕获率不低于99%的计 4 分。(以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 400 万球型摄像机具有两个图像采集模块,两路通道靶面尺寸均≥1/2.8 的计 4 分。(以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 400 万双光双摄人车抓拍摄像机设备制造商获得工业与信息部颁发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的,根据通过认定情况以及至 2022 年连续获取年份数评分,最长计 4 分,第二位的计 3 分,第三位计 2分,其他的不得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并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5、投标人所投 400 万球型摄像机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高清数字视频信号的传输方法及装置、摄像机、采集设备专利证书的计 4 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6、投标人所投云存储节点设备制造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级认定的计 10 分,获得省级及以下认定的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
更正为:1、投标人所投 400 万双光双摄人车抓拍摄像机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人脸图片≥120张,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目标捕获率不低于 99%的计5 分。(以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的 400 万单摄人车抓拍摄像机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人脸图片≥40 张,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目标捕获率不低于99%的计 5 分。(以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 400 万球型摄像机具有两个图像采集模块,两路通道靶面尺寸均≥1/2.8 的计 5 分。(以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 400 万双光双摄人车抓拍摄像机设备制造商获得工业与信息部颁发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的,根据通过认定情况以及至 2022 年连续获取年份数评分,最长计 5 分,第二位的计 3 分,第三位计 1分,其他的不得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并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5、投标人所投云存储节点设备制造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家级认定的计 10 分,获得省级及以下认定的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原厂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二)、更正内容:综合评分表—综合实力“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备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的,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每提供一个计 2.5 分,最多计 10 分。 (以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具备综合安防工程师认证证书的项目实施人员,每提供一人计5 分,最多计 10 分。(以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认证信息网页截图及网页地址)证明、近半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
3、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组织的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并获评为一等奖的计 15 分,二等奖的计 10分,三等奖的计 5 分。(以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认证信息网页截图及网页地址)证明、近半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分。)
4、 投标人自 2019 年 6 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计 5 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
更正为:综合评分表—综合实力“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备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的,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每提供一个计 5 分,最多计 20 分。(以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计分依据,否则不计分。)
2、 投标人自 2019 年 6 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计 10 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
(三)、综合评分表—售后服务“为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设备维护措施、故障响应时间、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技术服务信息(含人员配置)等进行综合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高的计 30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较高的计20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计10 分。
4、未提供不计分。
更正为:综合评分表—售后服务“为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设备维护措施、故障响应时间、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技术服务信息(含人员配置)等进行综合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高的计 40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较高的计30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计20 分。
4、未提供不计分。
(四)、更正内容:原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6室。
更正为: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3室。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衡东县公安局
地 址:衡阳市衡东县人民路58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575284333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山水华苑C 栋1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4-2867908
3、监管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衡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4-5228853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