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白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观绿化配套工程澄清与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520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科长0537-6726090
招标代理机构旭恒(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182653766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太白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观绿化配套工程澄清与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4-19 12:4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1,932,668.6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太白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观绿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

太白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观绿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E37080103740055200

03

标段名称

太白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观绿化配套工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020-370892-76

-1-022043

澄清或修改事项

一、招标文件增加一条: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10.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养护期的成活率约定要求为:97%。”

二、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规定“本招标控制价中包“招标代理费” 18万元,投标人应直接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列出的“招标代理费”计入投标总价,不得增

减。 ”,但招标清单及控制价中无此项,是否默认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问题1答复:招标代理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问题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付款方式:“设备、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30日内后付至合同额的10%,工程进度完成50%后付至合同额的40%,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额的80%,两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约定要求后付至结算额的100%。”,但在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部分,12.2.1预付款的支付说明无预付款,请问哪个为准。

问题2答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付款方式为准。

 

招标人名称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

假区太白湖文化旅游

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王科长

 

招标人联系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游客服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37-67260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旭恒 (山东) 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北

湖新区荷韵花园3

号楼7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265376699、1

8605370878

其他事项

发布时间

2023年  419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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