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涵江区萩芦镇2023年度崇联村造林绿化(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959564230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祖136669334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萩芦镇2023年度崇联村造林绿化(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1、莆田市四季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莆田市城厢区青水工程有限公司3、莆田市城厢区永茂苗木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及友谊村);
2)工程建设规模:总面积591亩,其中生物防火林带46亩,松林皆伐改造提升545亩。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造林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清理、挖穴、施肥、栽槙、补植、抚育等),具体详见《涵江区2023年度造林绿化项目作业设计》 ;
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抚育期3年);
5)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符合作业设计的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包含相关营造林内容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莆田市范围内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023年新注册在涵江区范围内的营造林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可以不提供施工经验证明。】
3.2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3最近三个年度(2020、2021、2022)内如有中标涵江辖区内公开招标的营造林项目,须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所有中标项目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注:如投标人存在中标记录的,却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完工证明材料的,且是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经招标人和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有关网上公告,并承担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3年  6  月 8  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 6  月 8  日起至2023年 6  月 18 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元(¥2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 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及担保保函 等多种方式,在开标前现场缴交,(需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招标人不对密封袋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投标人对密封完整性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 ;邮编:    /    ;
电话: 13959564230,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邮编:    /    ;
电话:  13666933482  传真:  /  ;
联系人:  小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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