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219-达州会议中心大楼堡坎排危整治工程岩土勘察、设计采购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6.7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b-2024-219
预算金额6.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鑫玉135501806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0
公告正文

本比选项目为达州会议中心大楼堡坎排危整治工程岩土勘察、设计采购服务项目(比选编号:JCZB-2024-219),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达州会议中心大楼堡坎排危整治工程岩土勘察、设计采购服务

采购类别:服务采购;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67326.73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比选内容

服务内容名称:达州会议中心大楼堡坎排危整治工程岩土勘察、设计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中选之日起15天内。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7326.73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1.3参选人应具备参选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1个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2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9140900分至2024918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9201000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联系方式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编:610041                

人:张鑫玉              

   话:13550180613               

电子邮件:1491798670@qq.com                

开户银行:/                     

   号:/                     

比选机构: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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