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8月17日在衢州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确定巨化厂前路(中央大道至物流大道段)改造苗木迁移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巨化厂前路(中央大道至物流大道段)改造涉及的苗木起挖,搬运,种植、完成移交前的养护等,苗木迁移数量约450株,投资额约36万元。报价采用投标比率报价,投标比率最高限价为92%(工程量按实结算,施工单位编制结算时乘以中标费率,最终根据审定结算价进行支付)。交易范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工期要求为2021年8月25日之前完工,完工后七日内完成移交,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绿化施工或者绿化养护等相关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报价文件获取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下列材料: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至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8楼)报名获取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报名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交纳交易保证金。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6:30时,地点为衢州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5.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
(1)报价函;
(2)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
6.1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发包人予以拒绝。
6.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各承包商按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承包商自身实力考虑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保险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6.3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4承包申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7.承包商的确定
7.1经审查通过的报价文件的承包申请人中最低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本项目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7.2成交候选承包商经公示1日后,发包人应在无质疑和无投诉的情形下确定成交候选承包商为成交承包商。
7.3成交承包商在确定为承包商后3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如因发包人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发包人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附:1.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合同格式(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后获取)
发包人:衢州市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电话:0570-8589008、18657045122
2021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