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邑县2025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大邑县2025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大邑县2025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412,5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125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之规定。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大邑县所有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二、强制检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授权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选择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承担我县计量强制检定任务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市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2015年,成都市对各市县级计量检定机构与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实施整合,原大邑县所属计量检定机构编制已并入了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大邑县人民政府不再设置下属的计量检定机构;同时,无任何部门或单位专业性或市域性计量检定机构按《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规定向我局申请授权作为大邑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因此,大邑县人民政府既无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也无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在大邑县无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情况下,大邑县的强制检定工作应交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来执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滨河路中段206号
联系电话: 0288821277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地址: 大邑县晋原街道桃源大道66号
联系电话: 028-88210759
六、附件
2.pdf
1.pdf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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