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采购人将于近期就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扩建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食堂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详见“附件下载”),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3-xqgs6211f067d6a7e2bd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3-05-25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送达及邮件形式(具体详见注意事项)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陈工
5、联系电话: 0572-6533631
6、联系邮箱: 1010013858@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5月25日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原件必须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523征求意见稿】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扩建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食堂提升)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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