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长垣市苏寨棚户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长垣市苏寨棚户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长垣市苏寨棚户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22ZB104号(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2-162)
四、项目地点:长垣市境内
五、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长垣市苏寨棚户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长垣市苏寨棚户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六、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七、招标规模: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长垣市苏寨棚户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8、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企业诚信库注册及 CA 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长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长垣市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 CA 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 CA 证书(详见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 未按长垣市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新版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17337179764/18137798463。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 年10 月18日 08 时 00 分至 2022 年10月24日 17时 30分。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 须在交易中心诚信库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节假日顺延)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见网站首页)
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投标单位对不见面开标流程技术不熟悉可自行携带电脑到交易中心技术办公室外休息区操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找平台技术人员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7337179764/18137798463。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2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8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网站上发布。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799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市蒲西匡城路73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38336062
十五、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3-8881353
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73-8879992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738336062 | |||
1.1.4 | 项目名称 | 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长垣市苏寨棚户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长垣市境内 | |||
1.1.6 | 现场条件和周边情况 | 自行考察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1.3.2 | 工期 | 5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 |||
1.10.3 | 招标人答复异议的时间 |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文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8日上午08时3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一次性足额转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金额不符、汇入账户错误及非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或单位结算卡汇入的保证金视同交费失败。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账户名: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信息账 号: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信息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50500元二、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①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②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下选择电子保函业务;③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可自由选择方式转入;④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应按照以上要求在保函平台中申请并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注:1、本项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核准服务,因此投标人须认真核对账户名,开户银行等相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准确到账。 2、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因跨地区、跨行转账以及银行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投标人予以考虑提前办理。3、将银行转账凭证或保函附于投标文件中。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注册公司,须提供公司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和盖章 | |||
3.7.4 | 电子化采购模式 | 是。投标人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开标现场均无需提供原件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tbdat),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 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4.2.2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生成为加密的.tbdat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前上传。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在开始解密后 20 分钟内完成解密。 | |||
5.2 | 开标程序 | 在线开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从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评审专家2名)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并经公示三日无异议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 | |||
7.3.1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价的2%; | |||
8.1 | 招标控制价 | 一标段:招标控制总价:8209269.96元(大写:捌佰贰拾万零玖仟贰佰陆拾玖元玖角陆分)招标控制价:7212812.72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费:7090116.32元措施项目费:274293.7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51597.30元】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规费:167030.31元税金:677829.63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
9.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当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2、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作如下说明:(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和盖专用章。(2)投标文件中由工程造价咨询人受委托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确定并随招标文件一起发放。5.根据招标法和住建部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的规定、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的核查工作贯穿项目始终。(1)、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如果有在建工程的取消投标资格。(2)、投标企业中标后,项目经理被查出有在建工程的取消中标资格,依次顺延或重新招标。 | ||||
10.2 |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 | ||||
10.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异议、投诉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异议后三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异议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0373-711111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提出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诉联系方式: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373-8881353地址:长垣市建设大厦B座5016房间 | 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电话:0373-8881353 | 地址:长垣市建设大厦B座5016房间 | |
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电话:0373-8881353 | |||||
地址:长垣市建设大厦B座5016房间 | |||||
10.4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人: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策解读:/henan/content?infoId=1601449567470800&channelCode=H6016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中国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 承诺函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注:2.1.2.各项中,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否则无效投标。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50日历天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并在投标函中承诺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并在投标函中承诺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商务标清标内容通过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标:50分 技术标:25分综合标:2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0.4、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对所承担的工程的价格得分给予3%的上浮,用上浮后的价格得分参与后续评审。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棺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规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的价格得分给予3%的上浮。监狱企业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所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工程的价格得分给予3%的上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得分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得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得分上浮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得分将均不予上浮评审报价得分=原报价得分*(1+3%)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 |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内容完整性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0.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 2<得分≤3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 1≤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1.5<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 1≤得分≤1.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 1.5<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 1≤得分≤1.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 2<得分≤3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 1≤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工期保证措施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5<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得分≤1.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1<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0.5≤得分≤1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1<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 0.5≤得分≤1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1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0.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 1.5<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 1≤得分≤1.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 1.5≤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 1<得分≤1.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 1≤得分≤1.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 0.5<得分≤1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风险管理措施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1.5<得分≤2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技术标(25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 1≤得分≤1.5 | |||
2.2.4(1) | 技术标(25分 |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 | |||||
2.2.4(2) | 商务标(50分) | 投标报价评审 |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 30分 | |||
2.2.4(2) | 商务标(50分)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10分 | |||
2.2.4(2) | 商务标(50分) | 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 5分 | |||
2.2.4(2) | 商务标(50分) |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 5分 | |||
2.2.4(2) | 商务标(50分) | 针对上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企业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及网上评标结果公示截图,三者缺一该项0分) | 0≤得分≤6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项目经理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1分(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及网上评标结果公示截图,三者缺一该项0分) | 0≤得分≤1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优惠承诺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3<得分≤5 | 1≤得分≤5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综合标(25分) |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得分≤3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3<得分≤5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履职尽责承诺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3<得分≤5 | 1≤得分≤5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综合标(25分)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得分≤3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3<得分≤5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企业信用 | 企业信用(含纳税诚信)无信用信息,得0分,有信用信息,以0分为基准值进行加减,每具有一项良好记录的加1分,最多加7分,每具有一项不良记录的减1分,最多减7分。(良好信用信息投标文件中付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不良信用信息须提供网址和网页截图) | -7≤得分≤7 | |||
2.2.4(3) | 综合标(25分) | 项目经理信用 | 项目经理信用无信用信息,得0分,能提供良好信用记录的得1分,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得-1分。 | -1≤得分≤1 | |||
企业及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见附件3和附件4,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 | |||||||
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 |||||||
(1)投标文件的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真实性、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逐一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真实性是指投标文件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40、41、42条所禁止的相互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的情形。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第41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42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存在标的物、价格、工期、质量、付款方式、承诺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二)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四)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 |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清标结果 | ||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项目 | 是 | 否 | |
1 | 1.1 | 项目总报价 |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 ||
1 | 1.2 | 单项工程费 |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 ||
1 | 1.3 | 单位工程费 |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费之和 | ||
2 | 2.2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3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4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5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位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6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数量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7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单单价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 | ||
2 | 2.8 | 材料单价 |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单价必须一致 | ||
3 | 3.1 | 安全文明费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3 | 3.2 | 总价措施项目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必须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 ||
4 | 4.2 | 暂列金额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 | 4.3 | 专业暂估价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 | 4.4 | 计日工 | 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 ||
4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 ||
5 | 增值税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6 | 规费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工程质量获奖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3年 |
工程质量获奖 |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公共建筑装饰设计) | 3年 |
工程质量获奖 | 省长质量奖 | 3年 |
工程质量获奖 |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奖 | 3年 |
一般性通报表彰 | 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 3年 |
一般性通报表彰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表彰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企业参与标准、定额、工法编制:(1)国家级;(2)省级。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科技示范工程:(1)住房城乡建设部;(2)省级。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企业专利:(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企业科技开发或科技进步奖:(1)国家级;(2)省级科技成果或科技进步奖。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企业科技项目:(1)国家级;(2)省级。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科研平台或企业技术中心:(1)国家级;(2)省级。 | 1年 |
安全文明工地 | (1)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3)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 3年 |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奖励荣誉 | 国家级奖项/荣誉(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梁思成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工程总承包奖等)、国家AA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 3年 |
奖励荣誉 | 省部级奖项/荣誉(中州杯等)、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年 |
奖励荣誉 | 市级奖项/荣誉(商鼎杯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发明专利,包括发明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参与工法编制,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参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包括国家或行业标准、定额、地方(省级)标准、定额。 | 3年 |
科技创新(建筑类) | 个人获得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厅级科技进步奖等。 | 3年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
投标人 | ||||||
投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投标总价 | 大写: | 小写: | ||||
其中 | 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税金) | 大写: | 小写: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大写: | 小写: | |||
其中 | 规费 | 大写: | 小写: | |||
其中 | 税金 | 大写: | 小写: |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大写: | 小写: | ||||
投标质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工期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级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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