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茶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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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92
预算金额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志瑞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姚继戈
公告正文

茶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6日

包一

产品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湖南省茶陵

(需方)甲方: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供方)乙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产品买卖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说明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运费

(万元/

总金额

(万元)

交货时间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BJ5182ZXXE5-H1

2

49.75

99.5

签订合同后7日内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995000.00

附:车辆类产品说明:甲方在收到车辆后一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办理保险及上牌照等手续,乙方负责提供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的资料,并提供上户协助,上牌费用由需方负责。逾期未上牌的,乙方不承担因国家政策导致后续不能上牌的法律后果。

二、技术规格及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乙方企业标准执行。

2、甲方购买或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该产品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产品说明等书面资料的著作权归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实施侵犯有关该产品的上述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产品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

1、除易损件外,自供货之日起12个月内非人为原因造成产品机械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具体保修条件见随车保修手册。随车保修手册为本合同附件。

2、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如产品发生机械故障,由乙方负责保修。保修顺序为:(1)修复;(2)无法修复时更换相应的零部件;(3)更换总成。甲方不得提出超越顺序的要求。

3、保修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只负责维修,但甲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及乙方损失(包括零部件更换费用及维修工时费用),因此造成乙方承担产品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赔偿、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⑴ 因使用时甲方人员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故障;

⑵ 因甲方未按保修手册规定进行保管、保养和维护等行为造成的机械故障;

⑶ 因甲方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改装,并造成产品机械故障的;

⑷ 因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出现机械故障的。

四、产品交付方式及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送货(含人工驾送或者委托物流配送)

2、交货地点: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3、甲方联系人:陈志瑞(联系电话手机:18073365065

:甲方变更收货单位(人)、收货经办人以及货物到达地址的,应当在发货前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疏忽通知,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第二条及附随车辆交接单上载明事项;

2、验收方法:产品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24小时内,由甲方组织乙方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产品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完毕后,由甲方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者由甲方另行出具加盖有其公章或指令收车人签字的验收单(证明)。

3、如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或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上注明,或者在收车后2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书面提出的,视为乙方已经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产品。

4、甲方在异议期内对产品质量提出书面异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应当由有鉴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检验时双方人员到场。如鉴定产品质量不合格,则乙方承担鉴定费用,并负则整改到位。整改后,由甲方按上述约定验收并书面确认。

5、甲方在异议期内对产品质量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标的物及随机配件使之完好无损,并不得使用。因甲方擅自使用导致责任无法认清的,视为乙方按《车辆交接验收单》和合同约定向甲方履行了交货义务,且视同乙方提供的商品车验收合格。

六、随车配件、备品工具等交付: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手册、以及随车配件、备品工具及其他技术资料随车交付.甲方及其指定收车人未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上注明的,视为乙方已经交付。

七、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1、 双方确认,甲方付款时间为(在选定方框内填黑,必须注明具体日期

? 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总货款97%,3%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内付清。;

□ 分期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定金□预付款 万元;在 日前支付 万元;余款支付时间为:

□ 融资租赁付款: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首付款万元,余款万元由甲方办理融资租赁后,在办理好车辆交接验收、抵押登记手续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原因未能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付款的,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 银行按揭付款: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付款万元、按揭费用万元;余款万元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一次性支付,由方授权贷款银行将按揭贷款发放至乙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具体事宜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付款方式: []电汇:

[ ]180天内有效银行承兑汇票:

[ ]其它

八、调试和安装

1、本合同项下的车辆产品整机为裸装,由乙方在交付时调试到位,并组织甲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演示。

2、本合同项下设施设备由乙方提供,并需乙方安装的,则由甲方提供实施方案或图纸,非因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本身原因引起的,乙方不承担产品责任。

3、如本合同项下的设施设备约定由乙方来安装的,并且由甲方提供场地和其他辅助工作的,则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和交付延期的,则乙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此造成乙方另行承担额外费用的,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九、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1、在甲方未支付完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全部货款前,本合同项下车辆产品的所有权均归属于乙方,无论该产品是否交付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交付给第三方,无论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或第三人名下。

2、在甲方未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处分本合同项下产品所得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当将所得货款支付给乙方。

3、产品交付时,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车辆产品所有权转移之前,甲方负有妥善保管、使用的义务。

十、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在选定方框内填黑)

□ 由甲方提供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支付的货款及其违约责任等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货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另行签署保证协议)

□ 由甲方另行提供可供抵押的财产(包括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另行销售所得货款)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物由本合同抵押物清单载明(抵押物清单为附件),双方办理抵押登记。

2、本合同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货款、违约金、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债权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险担保费用、评估拍卖费用、差旅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迟延交货的违约赔偿金,每迟延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的计价金额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计价金额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项下乙方迟延交付部分产品的采购。

2、因甲方未按合同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需承担欠款总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并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除退还产品,或者支付货款外,还应按15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产品使用费,该产品使用费及违约金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甲方追偿。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本合同项下产品的,乙方有权提存,或者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出的费用,以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后的可得利润。

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售后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产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违约责任通过诉讼方式追究的,违约方应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通过诉讼方式追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处理纠纷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差旅费用、律师代理费用。

十二、合同解除

1、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预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若到货后24小时内,甲方不组织乙方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拒绝接受乙方产品,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货物,并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

3、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超过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产品

4、除非产品主要部件在质保期内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且无法修复,甲方不得行使合同解除权;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应当将车辆产品恢复到交付状态;无法恢复的,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5、合同解除不影响权利方依据法律及第一十一条的约定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和其他增加、变更、减少一方权利义务的文件必须加盖该权利方的合同专用章(公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对该权利方不利的,该权利方可以不予认可;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文件所有条款文字、数字更改、涂划必须在更改、涂划处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予认可。

2、如未对配置作出特别说明,按乙方出厂时的标准配置交货。

3、附加条款 :

4、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合同及所有附件的所有条款均无疑议有关当事人一方的免责条款,均已向对方当事人释明,对方当事人已完全理解和认可。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范围约定:

单位名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单位名称: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沙河支行账号:11001016000059263619-0001

行号:105100021035

包二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普惠环保机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92

3)项目内容:移动垃圾压缩机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4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15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茶陵县内)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4.付款:

1、货到经验收合格支付总成交金额的97%,留3%做质保金,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份,代理机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方:(公章) 方:(公章)长沙普惠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姚继戈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话: 话:0731-85796000

真: 真:0731-85796000-555

行:长沙银行高新支行

号:8000 5555 060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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