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彩电中心数字影视文创基地项目轨道安全评估
金额
18.2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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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
2024-10-31 15:06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选取时间 2024-11-07 10:00:00 |
项目名称 | 重庆彩电中心数字影视文创基地项目轨道安全评估 |
采购人 | 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暂无评价 项目成功率:97.03%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408-500107-04-01-656971 |
服务结果是否推送至重庆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 | 是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82,700.00元)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九龙坡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设计 |
服务内容 | 对重庆彩电中心数字影视文创基地项目开展轨道安全评估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须符合《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渝建轨道﹝2021﹞23号)相关安全评估质量管理规定,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2个轨道安全评估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正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5、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30日历天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确定中选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 |
服务金额 | ¥182,700.00元 |
金额说明 |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重庆市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意见》(渝设协字〔2020〕3号),本项目轨道安全评估服务费用最终计费为18.27万元。 |
选取方式 | 择优+随机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11-07 10: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举报电话 | |
备注 | 1、项目轨道安全审查过程中,中介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提供涉及项目的相关专业指导服务,并按照委托人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完成轨道安全评估工作。 2、中介单位完成轨道安全评估工作,在取得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批复的方案设计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技术审查意见和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评估费用。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采购需求-重庆彩电中心数字影视文创基地项目轨道安全评估.pdf X X |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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