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dh202306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明172051207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连栋塑料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DH20230605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3-06-09 09:43
• 项目编号: XZP2023060900021
• 项目名称: 连栋塑料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招标条件
连栋塑料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SDH202306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该温室设计使用气流窗圆顶拱形连栋薄膜温室,跨度8米,共5跨,开间4米,共10开间,总面积为1600平方米。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温室主体及全部配套,包温室基础、主体轻钢结构、覆盖材料、外遮阳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顶部气流通风窗、配电照明、电气控制、水源过滤、喷雾、喷灌、水肥一体化、机耕路等系统。
范围 连栋塑料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6-09 09:00 至 2023-06-15 17:00
获取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营业执照盖公章复印件发到报名邮箱(646747851@qq.com),咨询请联系:1720512078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19 14:30
递交方式
现场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6-19 14: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研发一区7号楼202室

其他
项目概况:
连栋塑料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研发一区7号楼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审批文号:2023南京市农业专项(宁农计【2023】9号)
资金来源:财政
项目编号:JSDH20230605
项目名称:连栋塑料大棚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万元(单位:人民币)
最高限价:44万元(单位:人民币),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该温室设计使用气流窗圆顶拱形连栋薄膜温室,跨度8米,共5跨,开间4米,共10开间,总面积为1600平方米。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温室主体及全部配套,包温室基础、主体轻钢结构、覆盖材料、外遮阳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顶部气流通风窗、配电照明、电气控制、水源过滤、喷雾、喷灌、水肥一体化、机耕路等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叁份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起至2023年06月15日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实行网上报名,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发到(646747851@qq.com)邮箱。咨询请联系:17205120786
方式: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营业执照盖公章复印件发到报名邮箱(646747851@qq.com),咨询请联系:17205120786。
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研发一区7号楼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网站客服联系电话025-52718366-607)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访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联系人姓名:周主任
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研发一区7号楼202室
联系人姓名:花明
联系电话:17205120786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
联系人:
周主任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研发一区7号楼202室
联系人:
花明
电话:
17205120786
电子邮件:
646747851@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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