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XJ022072200306)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
保证金:500.0元
联系人:陈昊
联系方式:0514-82912938
水土保持询价文件.docx 水土保持询价文件.docx
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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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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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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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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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响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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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类 | 1.0套 | 1.0套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2-07-24 13:14:21
结束时间 2022-07-26 13:14:21
报价地址:
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
各报价单位:件文价询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4、委托范围:3、工程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2号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工作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服务项目名称: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描述: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将对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组织方案评审并通过,组织材料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报批或备案。1、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服务工作。服务内容:5、工期:150日历天(验收时间以建设单位实际验收时间为准)。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为满足小型通用激光目标指示系统等重点产品的批量生产需要,建设厂房面积约8100平方米。
2、报价单位应属于专业从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的单位。1、报价单位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法人,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资质要求:5、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提供其它水土保持相关服务工作。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向地方政府监督机构报备材料并取得报备回执。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监理相关材料。
(3)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报价文件签章后PDF格式上传至兵器电子采购商务平台。(1)询价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报价人可自行考察现场;1、基本要求:报价及报价文件编制要求3、报价人必须是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4)报价人的实施计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人员配备等;(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相关业绩,联系方式;(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2、报价内容及格式要求:(4)报价人需对询价文件全部内容响应,不得对询价内容进行选择性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一次性报价,最高限价4.5万元,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优先获得价格谈判资格。报价为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以及负责拿回合格批文的一切费用)。报价编制依据:参照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保咨询服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文件,结合市场情况、项目特点等因素自行报价。报价时说明收费标准,计算基数和优惠条件及理由(要求附报价说明和详细计算表)。报价依据及供应方选择方式(6)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5)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工程名称:报价汇总表报价汇总表格式合同价款的确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费用包干,谈判后的价格为合同价。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遇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费用均不予调整。合同价款的确定:报价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报价表一并报送。总报价在制作报价文件时,要以“万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项目名称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合价 | 总价 | 简要说明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2 |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 |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3 | 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 |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4 | …… |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5 | …… | |||
计费基数及优惠报价说明 | |||||
总报价大写(万元) | |||||
总报价小写(万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报价人(盖章):
注: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无盖章本次报价无效;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与报价函价格一致。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乙方):委托方(甲方):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FZ2022-07-00X
项目名称: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一、项目概况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包含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服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服务工期:30天(验收时间以建设单位实际验收时间为准)服务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并组织材料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报批或备案、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资料编制、水土保持验收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地方政府监督机构报备材料并取得报备回执。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2号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水土保持相关成果资料一式4份,并对其准确性、科学性、公正性负责。(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有效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水土保持服务内容,且咨询服务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服务费。(3)协调与检测有关的单位的施工作业,确保乙方的检测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派人协助乙方进行现场监测,并督促现场人员做好配合工作。(2)甲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协助甲方在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并报地方政府备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并在地方政府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咨询服务费用包干,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包括采样费、监测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报告编制费、市区内外交通费用、税金、利润、管理等乙方向甲方出具监测报告的全部直接或间接费用。费用组成如下:四、服务费用与支付(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若因乙方问题在提供咨询服务中产生困难,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直至验收备案工作完成。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测内容 | 价格(万元) | 备注 |
1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
2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水土保持方案评审 | ||
3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 | ||
4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 ||
5 | 装调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 | ||
合计 |
4、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3、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2、如遇有国家政策或行业指导性政策出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或出现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时,合同双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除非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规定中有明文规定必须上报或公开监测内容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或提供验收监测报告中的所有内容。如发生以上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合同金额的50%,并有权终止合同。六、违约、索赔与争议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效力。八、其他:七、签订地点: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6、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甲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5、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对违约行为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发包人: (盖章) | 承包人: (盖章) |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2号 | 住所: |
邮政编码: 225000 | 邮政编码: |
组织机构代码:91321000134758167T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
的代理人: (签字) | 的代理人: (签字) |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扬州琼花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32001745736050326531 | 账号: |
电话: 0514-82912938 | 电话: |
传真: 0514-87887527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诺履行保守甲方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由甲方打印合同),以便共同执行:乙方:甲方: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签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合同编号:保密协议
第二条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4、其他甲方临时提出的保密事项。3、甲方提供给乙方尚未公开的保密事项;2、乙方计算机内输入、输出的各种数据、资料、文件、图纸等;1、甲方的技术图纸、资料、主要产品名称、代号、工艺技术参数、客户名单、产品成本、产品用途、背景及乙方承担项目等涉密信息;第一条乙方保密范围
第五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出现泄密事件,除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责任外,还要承担涉及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不涉及合同金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四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乙方要为甲方检查提供便利。第三条本协议第一、第二条同样适用于乙方员工,乙方员工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给甲方造成的危害及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项目结束后必须将持有的涉秘载体归还甲方。2、采取有效措施保守所掌握的甲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的涉密信息进行复制、公开、公布、转让、展示或其他任何方式给第三方知悉;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尊敬的来宾:相关方作业人员安全告知书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同甲乙双方签订相关经济合同有效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乙方须积极配合。
甲方: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 (公章) | 乙方: (公章)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2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
的代理人: (签字) | 的代理人: (签字) |
电话:0514-82912602 | 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5、在公司通行请走人行通道,过路口要注意瞭望;遇到车辆、运行中设备、旋转工件以及电气焊作业时,请绕行或让行;注意吊运中的物件,请勿在吊钩及高空作业下通过和停留。4、进入公司必须戴口罩,保持距离,严禁扎堆;严禁在施工区域及禁烟区吸烟,生产场所禁止穿高跟鞋、开口凉鞋、拖鞋、裙子以及光膀子等,留长发者应戴工作帽并将长发压入帽内;不得擅自进入挂有“危险重地”、“高压危险”、“严禁烟火”、“闲人免进”等标志的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场所。3、进入公司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我公司关于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保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防疫要求,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认真阅读本安全告知书并签字确认。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安全告知书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门手续。1、在新冠疫情时期,严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经隔离和核酸检测进入公司。进入公司必须办理外来人员登记(含车辆信息),出示“苏康码”,只允许持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人员进入。欢迎您光临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为了保证您在我公司施工作业期间的安全健康,请您认真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11、发生意外或伤害事故时应做好自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必要时拨打应急电话: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10、施工中应组织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监护,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9、施工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应完好,气瓶、电焊机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严禁擅自动用我公司的设备设施(如台钻、切割机、电焊机、吊车等),如需使用须经我公司同意或由我公司人员操作使用。8、涉及动火、登高、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事先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7、施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办理手续。公司内车辆行驶速度请勿超过15公里/小时;未经许可不得在厂区内参观浏览、摄录和照像。
被告知人签字:16、此次施工指定吸烟区:厂区外15、施工作业场所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预防控制措施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有所体现,包括登高作业、非固定场所动火作业、破土(破路)作业、临时线作业等。14、严禁占用公司区域道路进行施工作业、辅助作业或堆放材料。确需占用道路包房物品或进行作业,须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动土施工必须由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审批手续。13、作业人员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请不要擅自离开,应及时联系我公司相关人员,将异常人员送到隔离室,报公司防疫领导小组,等待专业人员处理。12、发生意外或伤害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您所属公司负责。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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