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第二批)补充公开招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z-hblt-230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从从158306463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2023 年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第二批)补充公开招募公告
(招标编号:HBTZ-HBLT-2304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 年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第二批)补充公开招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
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年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第二批)补充公开招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1:通用型全省; (002)标包3:通用型唐山; (003)标包6:通用型邢台;
(004)标包7:通用型保定; (005)标包9:通用型承德; (006)标包10:通用型沧州;
(007)标包12:通用型衡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包1:通用型全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专用条款:
标包1: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02标包3:通用型唐山)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专用条款:
标包2-标包13: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03标包6:通用型邢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专用条款:
标包2-标包13: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04标包7:通用型保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专用条款:
标包2-标包13: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05标包9:通用型承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专用条款:
标包2-标包13: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06标包10:通用型沧州)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1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专用条款:
标包2-标包13: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 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07标包12:通用型衡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专用条款:
标包2-标包13: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招募)方式,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
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
标招募项目一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
信息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招募文件。(申请方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
载操作手册查看详细操作流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
七、其他
2023 年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第二批)补充公开招募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雄安
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为满足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
周期的运营模式,拟补充公开招募2023年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供应商。符合要求
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供应链平台“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供应链平台上架的产品范围
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HBTZ-HBLT-23043。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项目背景根据创新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启动2023年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T服务专业(第
二批)补充公开招募工作。
1.2招募内容:拟对IT服务专业中的通用型13个标包中的7个标包进行公开招募。
1.3审查方式:按标包进行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入围对应标包。
1.4采购包划分:本次补充招募标包为:
类别标包
IT服务标包1:通用型全省
标包3:通用型唐山
标包6:通用型邢台
标包7:通用型保定
标包9:通用型承德
标包10:通用型沧州
标包12:通用型衡水
申报要求:标包1和标包2-13不可同时申报(含供应商在以前批次招募中已经入围IT服务
通用型全省、各市分标包的情况)。
1.5服务地点:河北省。
1.6项目类型:服务
1.7招募结果有效期限:2年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1-标包13共用条款:
2.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募方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申请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申请;申请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申请,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2.7申请人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
在线客服等服务;申请人需承诺所上架的产品按询价单和订单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8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申
请人。
标包1-标包13专用条款:
标包1: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标包2-标包13:
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
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IT服务业绩的销售合同含税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
同时申请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
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7月22日08时30分至 2023 年7月27 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招募)方式,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
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
招募项目一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信息
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招募文件。(申请方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
作手册查看详细操作流程。)
申请人需注意超过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买文件的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用,由此造
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
作方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
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
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
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转2)。
4.2.3文件获取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手机:0311-88633683、13111304157,并提供以下
材料:
购买文件发票开具申请表电子版(EXCEL 格式)发送至邮箱:hbtxzb01@vip.163.com。
4.3招募文件费用 招募文件售价300元/项目(人民币),售后不退,沃支付付款,其他方
式均不接受。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
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 400-688-
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
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的递交采用电子申请文件与全套电子U盘申请文件同时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的方式。
(1)线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
4.1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8月2日11时00分。(逾期上传的将被拒绝。)
4.2全套电子U盘申请文件的递交:全套电子U盘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
间)为:2023年8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
北路38号南二楼会议室。(逾期递交的将被拒绝。)
4.2.1本次递交全套电子U盘申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同时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注:全套电子U盘申请文件需单独密封。
递交(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南二楼会议室。
收件人:刘从从 电话:15830646370。
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以保证申请文件及时送达。并将顺丰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
(15830646370@139.com)邮件应注明单位名称、顺丰单号、发件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以便及时查询快递情况。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
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11-66668162
地址: 石家庄市青园街88号
邮编:/
网址:/
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邮编:/
联系人:刘从从、牛涛、李刚、李雨婷、李利沙
电话:15830646370、18633831110、18132688805、15533918369、13111304157
电子邮件:15830646370@139.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账号:100478385340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
司、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青园街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11-666681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系人: 刘从从、牛涛、李刚、李雨婷、李利沙
电 话: 15830646370
电子邮件: 15830646370@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O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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