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9:00(北京时间)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巩水公开-2023-3
二、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水利厅网》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
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评标室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评审,所有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评分情况如下:
商务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5.67 |
35.67 |
35.67 |
35.67 |
35.67 |
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34.89 |
34.89 |
34.89 |
34.89 |
34.89 |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34.87 |
34.87 |
34.87 |
34.87 |
34.87 |
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2.40 |
31.00 |
36.00 |
33.00 |
34.00 |
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31.60 |
29.50 |
32.70 |
25.00 |
29.00 |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31.80 |
29.50 |
34.00 |
27.00 |
27.00 |
综合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9.00 |
18.60 |
18.10 |
20.00 |
18.50 |
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13.20 |
12.90 |
12.90 |
11.00 |
11.00 |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18.80 |
18.10 |
17.90 |
17.00 |
17.50 |
最终得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平均得分 |
名 次 |
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2414196 |
87.79 |
1 |
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12511809 |
76.65 |
3 |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12514298 |
82.59 |
2 |
第一中标候选人: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7.79
投标报价:12414196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田永轩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232024013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90001097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2.59
投标报价:1251429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邢桦楠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062008042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70000135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6.65
投标报价:12511809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邵平安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2020210623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00348
五、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水利厅网》发布。
六、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质疑投诉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资料办理,具体操作请关注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质疑投诉操作手册》,逾期将不再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利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巩义市水利局
电 话:0371-56905158
邮 箱:gyssljjgk@126.com
传 真:/
邮 编:451200
地 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号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71-641521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雪丹
电 话:13526427971
传 真:/
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