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3.33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进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慧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丹0874-82273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老厂乡粪污收集治理项目总承包(EPC)(二次)844ef70e-a5c3-47c6-b862-385b3fbd66e2
资金来源: 国资 31.33% 自筹 68.67% 贷款 % 外资 % 844ef70e-a5c3-47c6-b862-385b3fbd66e2
建设规模: 建设四社、五社DN200-DN400污水管7448.44米,检查井347座,DN100-200污水入户管2450米,2m3化类池163套,100m3化粪池2座,河道清淤2173m3,黑臭水体河道整治969.1米,200m3/d 污水处理站一座,2000头猪养殖小区一座。建设新厂村DN200-DN400污水管4507.4米,检查井162座,DN100-200污水入户管2700米,2m3化类池180套,100m3化粪池2座,200m3/d 污水处理站一座。844ef70e-a5c3-47c6-b862-385b3fbd66e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2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罗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罗平县老厂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黄进永
办公电话: 1388714387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慧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丹
办公电话: 0874-8227367 移动电话: 15087008413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300644001001
标段名称: 老厂乡粪污收集治理项目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28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2 09:00
开标地点: 罗平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553.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勘察:勘察范围:详细勘察,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经图审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2)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老厂乡粪污收集治理项目的全部内容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负责施工图审查及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3)施工:建设四社、五社DN200-DN400污水管7448.44米,检查井347座,DN100-200污水入户管2450米,2m3化类池163套,100m3化粪池2座,河道清淤2173m3,黑臭水体河道整治969.1米,200m3/d 污水处理站一座,2000头猪养殖小区一座。建设新厂村DN200-DN400污水管4507.4米,检查井162座,DN100-200污水入户管2700米,2m3化类池180套,100m3化粪池2座,200m3/d 污水处理站一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时,必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圴具有约束力。⑤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⑥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⑦联合体全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⑧联合体投标时,编制投标文件必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编制。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料(如:能够证明成员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文件及其他资料)由成员单位分别签章后提供,由牵头人统一编制后加密上传。本招标文件格式部分投标人名称可仅填写牵头人名称也可按照“牵头人名称联合XXX(全部成员名称)”格式填写,仅须牵头人电子签章即可。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或以联合体方式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任意一项及以上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派往本项目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①勘察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含在建项目)勘察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勘察或与本项目性质、功能类似工程勘察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勘察部分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业绩不作要求)。②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含在建项目)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设计或与本项目性质、功能类似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设计部分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业绩不作要求)。③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指估算投资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或与本项目性质、功能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施工部分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复印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业绩不作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各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中标公示截图仅要求施工企业在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其余网站截图不予认可。
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12 09:00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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