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智钢数据线、五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金额
1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智钢数据线、五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通城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1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715-4368952

通讯地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1号)

环评机构: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智钢数据线、五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通城县经济开发区坪山高新孵化园6号楼

建设单位:湖北智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通城县经济开发区坪山高新孵化园6号楼的一层和二层,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配料车间、搅拌车间、研磨车间、包装车间及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购置搅拌缸、分散机、砂磨机、自动包装机等设备,建设6条生产线,年产感光高分子电子材料3000吨。

二、该项目已在发改部门备案登记,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该项目未列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粉尘和有机废气(VOCs)。项目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和除尘器粉尘)、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尾胶废料、废过滤袋、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类)和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其中:废包装袋和除尘器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废包装桶、尾胶废料、废过滤袋、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类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分散机、砂磨机和自动包装机等机械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加基础减震、自然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要求,使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单位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建成后,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114t/a、NH3-N:0.011t/a。由建设单位通过湖北省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获得。

七、项目运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八、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通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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