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AI+人工智能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第一包)更正公告2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AI+人工智能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第一包)
原项目编号:CG-AQ-2019-254
原公告日期:2019年6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供应商:
安庆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AI+人工智能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第一包)的质疑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1:“大数据实验平台基础管理平台”中“3.组件部署:可以在界面一键部署、启动各类大数据组件集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产品操作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我公司咨询核实了章鱼、普开、新开普、迪塔维等市场主流品牌大数据实训平台,均无此项功能,请贵中心(校)核实。
答:按询价文件执行。中科天玑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球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均可以满足此要求。
质疑事项 2:关于各模块软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的问题:★参数中要求提供大数据实验平台基础管理平台、大数据实验平台容器调度系统、大数据实验平台镜像仓库、大数据实验平台软件仓库、大数据项目应用开发数据资源、大数据挖掘平台等6个平台软件模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我公司对其他大数据实训平台厂家进行了咨询核实,所有大数据实训平台厂家都是对整体的实训平台进行的第三方检测,没有厂家是对单个软件模块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所有大数据实训平台厂家均不能满足,请贵中心(校)核实。
答:1、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第一包:大数据平台软件部分”中序号1“大数据实验平台基础管理平台”、序号3“大数据实验平台容器调度系统”、序号4“大数据实验平台镜像仓库”、序号5“大数据实验平台软件仓库”、序号8“大数据项目应用开发数据资源”、序号9“大数据挖掘平台”技术要求中的“所投产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均删除。
2、询价文件第21页“6、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完整的测试报告原件,否则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更正为“6、所投产品(整体系统)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完整的测试报告原件,否则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本项目询价文件发售时间、询价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均顺延至2019年7月15日09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联系人:马婷
电话:0556-5991160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