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时代映花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5820001000031 | 项目名称 | 时代映花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5820001000031003001 | 标段名称 | 时代映花园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1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时代映花园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0031003001 宿迁市大真置业有限公司的时代映花园项目已经苏宿园招经发【20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时代映花园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67部电梯,155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项目位于苏宿工业园区时代映花园工地 1.3 交货期或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5.1设备合同付款方式 1.5.1.1第一笔付款: 采购合同签署生效后,发包人发出《订货通知单》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产品合同价款的 20%作为预付款,实际供方收到此款项即刻进行生产。 1.5.1.2第二笔付款:经发包人提前确认承包人具备发货条件后,发包人在《发货确认函》确认的发货日期前,(电梯速度小于等于 2.5m/s 的,为发货日期前 20 日内;电梯速度大于等于 3m/s 的,为发货日期前 30 日内),向承包人支付产品该批次合同价款的 50% 。 1.5.1.3第三笔付款: 电梯项目经监督检验合格并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电梯监督检验合格证》后 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毕使用登记手续并向发包人移交产品及产品的全部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最长不应超过取得《电梯监督检验合格证》后 60 日),且承包人按规定格式开出银行质量保函(质量保函格式附后)给发包人后(有效期与保修期相同,金额为产品总价的 5%),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的 30%。 1.5.1.4.质量保函:质量保函的退还,保修期满或保修期顺延到期日后,经发包人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监理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并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 14 日内,将质量保函退还给承包人。质量保函退还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保修期限内遗留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5.1.5 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2年(24个月)。 1.5.2安装合同付款方式 1.5.2.1第一笔付款: 发货前 7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该批次产品安装费总额的50%。 1.5.2.2第二笔付款:电梯安装完毕并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验收并取得相应的证件后,且承包人按规定格式开出银行质量保函(有效期与保修期相同,金额为产品安装费的5%)给发包人后7日内,支付该批次产品安装费的 50%。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时代映花园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井道照明、临时设施、调试、装潢、检测、验收、培训、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 的报验、备案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以及在总包已有脚手架不能满足电梯安装,而需要搭建的脚手架等;和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承诺的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 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电梯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时,应持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制造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或无授权时间,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4.3(1)申请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①[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C 级及以上)]; 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申请人为电梯经销商须具备[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改造)。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2021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04日09:00 至 2022年01月11日 17:30 登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sipac.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业务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5日9:30 ;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sipac.suqian.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2022年01月0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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